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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通报2015年度五起食品典型案例
2016-01-18 20:48:28 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林芳 记者吴雪 发自福建近日,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15年的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重点,并同媒体交流探讨食药宣传工作。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瑞添、副局长陈惠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长郭金海通报了五起2015年度食品典型案例,包括涵江某食杂经销部销售二氧化硫超标黄花菜及贡枣案、荔城区阮某某无证经营预包装食品及无中文标签进口啤酒案、荔城区李某及黄某无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案,这四起案件均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涵江区凌某某包子店制售馒头含铝量超过国家标准近4倍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凌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进一步查办中。

   吴瑞添表示:“2016年,将优化监管体系,持续推进落实‘四有两责’,深化社会共治,重点推进‘一网两区三平台’的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提升科学监管效能;不断完善‘九证合一’审批改革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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