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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开发商延期交房 开发商却把房子卖了
2017-09-05 10:01:21 中国江西网

起诉开发商延期交房 开发商却把房子卖了

业主投诉江西伟虹房地产公司

■记者沈冠楠/文

中国江西网讯 因开发商逾期100多日未交房,业主提出起诉要求退房退费,官司打了近9个月,可涉案房屋现场却出现了一幅令人诧异的场景——开发商江西伟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伟虹地产”)迟迟不交付的房屋,已有人在装修。到了现场一问才知道,开发商已经把这间房子另卖他人。

业主

逾期交房被起诉 开发商将涉案房屋卖他人

唐女士和丈夫都在山东工作。2015年,她得知江西伟虹地产与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街办合作投资建设南钢菜场危房改造多层住宅项目,多余的住宅对外出售,当年11月,以女儿的名义购置了一套约100平方米的住宅,房款总额为34万余元,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在2016年7月30日之前交付房屋,买房人签订协议时先期支付15万元整,房屋交付之日前付清余款。唐女士回忆说,由于房屋属于集资房,因此并没有在南昌市房管局备案。

可唐女士并没有盼来开发商的交房,她多次催促。“直到10月底,开发商负责人闵经理给我打电话,让我把余款打过去,然后就给我办交房,可我发现打款账号是个私人账户,我跟闵经理说,你给我个公账,他说没有,我就没打钱。”唐女士说。

2016年11月,唐女士请假回南昌看房,“在现场,我看到屋子里全是建筑垃圾,水、电、煤气都没通,就回山东了。”一周后,唐女士接到开发商电话,“闵经理说,他找人把房屋搞干净,让我回去收房,可我在外地,根本不可能这么频繁地请假,而且房屋没有‘三通’,也不符合交房条件。”

2016年12月,就江西伟虹地产延期交房一事,唐女士向南昌市东湖区(开发商登记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退款。2017年1月4日,东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立案审理。

然而,上周唐女士从朋友处得知,她那套房子已有人在装修了。“我知道后,就匆匆赶回南昌,发现果然如此”。经打听,唐女士得知,开发商在2017年1月22日将房屋以31万元的总价卖给了吴某某,并与其也签订了同样的《房屋买卖协议书》。“首先,我没有解除合同,其次,在此之前法院已受理案件,开发商无权将涉案房屋另行出售。”唐女士认为,开发商此举,涉嫌消费欺诈。

开发商

唐女士起诉书和口头都说“终止合同” 才另卖

得知情况后,记者联系上开发商负责人闵经理,他指出,唐女士一直不肯收房,还指责开发商违约,当时南钢街办发了通知要求开发商加固建筑外墙,工期达3个月,这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因政府的原因,可予以工期顺延”一条。对于唐女士所说的“打款到私人账户”和“提出交房时房屋没有‘三通一平’”,他予以了否认。

至于房屋另卖他人一事,闵经理称,公司的确是在唐女士方起诉后,将涉案房屋卖给了吴某某,原因是,在起诉书和口头上,唐女士都要求“终止合同”,他们才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他也承认,在第二次出售房子时,法院并未就此案做出任何裁决。

南钢街办

建议报案 由公安部门调查

9月4日,记者随唐女士来到南钢街道办了解此事。街办信访局负责人熊主任告诉记者,唐女士所购置的房产的确属于南钢菜场危房改造项目,当时向荣社区跟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但涉事房产并不属于社区。向荣社区万书记称,社区出地给开发商做,做好房子还建,其余归开发商处理,社区最后分了56套房子,而唐女士买的房子在此之外。熊主任指出,目前唐女士的房屋纠纷是她与开发商之间的事,况且,已经涉法涉诉,街办不好再介入。

至于开发商在唐女士起诉之后又与吴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一事,熊主任称,早先唐女士来信访时,一直说自己已经起诉了,但现在看来,其起诉的仅是“逾期交房”的经济纠纷,而非“一房两卖”,这是两个不同的案子,因此,他建议唐女士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部门尽快介入调查。

律师

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认为,开发商“一房两卖”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博太律师事务所夏国强律师也认为,虽然涉案房屋属于政策性集资房,本身在政策上就限制了交易,更不允许“一房二卖”,开发商无权在起诉期间将房屋另行售卖。他建议买受人可向法院申请保全开发商的财产,最后没得到房产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双倍赔偿。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