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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要不回工程款 项目负责人认为欠条无效
2017-09-13 18:02:58 信网

信网9月13日讯 2015年5月10日,姚先生所在的施工队承包了青岛亿润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润明”)承包的部分劳务工程,但双方没有签订任何纸质协议,仅口头约定每月亿润明按时支付工程款。2015年10月,工程完工验收结束,亿润明却仅支付给姚先生45万元工程款,剩余的14万元打了欠条。可直到现在,姚先生凭着欠条却要不出钱来。信网致电亿润明,杨总表示欠条是自己写的,但认为欠条无效,要求姚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活干完了钱要不回来了

2015年5月10日,姚先生带领40余人组成施工队,承包了亿润明的装修专项工程。姚先生说,双方口头约定工程内容和付款时间,没有签订任何纸质协议,“亿润明提供大件的框架式材料,姚先生的施工队提供劳务以及小件零散的材料,每月亿润明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以及施工队所购的材料费。”

可据姚先生介绍,从一开始亿润明就没有按时支付过工程款,直到2015年10月装修工程完工验收完毕,亿润明也仅在姚先生的再三催促下支付了45万元工程款,剩下了14万元则打了张欠条。

信网看到,这张欠条内容为“以上价格数量核实无误,同意由姜经理支付工程尾款14万元”,落款是亿润明的总经理杨先生。本以为凭着这张欠条自己早晚能要回工程款,可直到现在姚先生再也没有从亿润明拿到一分钱。

亿润明称欠条无效要求走法律程序

对此,信网致电亿润明杨先生,他承认这张欠条确实是自己写下的,但认为欠条是无效的,“欠条上没有写每一个零件的价格和具体数量,所以欠条无效。”对于当初写这张欠条的原因,杨先生则是含糊其词。

随后,信网又联系到项目负责人姜经理,姜经理表示,姚先生与亿润明在小材料的价格问题上始终没有达成一致,“一个地漏,市场上卖5元钱,姚先生却报价50元钱,我希望跟姚先生一起到市场上核对价格,姚先生又不去。”针对欠条问题,姜经理说欠条是杨先生写的,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姜经理希望走法律程序,“起诉之后,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材料的价格。”

建议到法院起诉

信网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是违法行为。因为姚先生与亿润明之间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以及任何书面协议,只有欠条,所以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介绍,欠条具有效力,姚先生可以将杨先生和姜经理一并起诉,由杨先生举证说明写欠条的原因。姚先生则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以佐证欠条的效力。 信网全媒体记者 潘雅欣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