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襄阳市食药监局:承恩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被查处
2017-11-17 17:23: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襄阳市食药监局11月17日发布“关于湖北省承恩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公告称,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函中,涉及湖北省承恩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承恩山泉(大桶水)”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移交给属地局,该局现将谷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情况作以通报。

2017年6月26日,谷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产品:承恩山泉(大桶水),生产日期:2017年5月15日。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公司2017年5月15日共生产了承恩山泉(大桶水)192桶。该公司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工作,该批次192桶桶装水销售价为8元/桶,货值金额为1536元,违法所得为96元。

湖北承恩山泉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谷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正在进行行政处罚。

发生原因及企业整改情况。发生问题的原因:1、生产车间内工人对管道内部、灌装设备冲洗不彻底;2、对水处理车间过滤膜更换不及时,罐体内的水冲洗不彻底。企业整改情况:首先召集全体员工认真学生车间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水的工艺流程,指导操作工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杜绝违规操作手法,完善整体操作流程。整改措施:1、保证车间及设备的卫生,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彻底进行卫生处理,不让车间和设备处于潮湿状态;2、内洗设备内的冲洗水必须定期及时更换,并处理设备内的卫生,不留任何杂物,下班后应将冲洗水放掉,使设备处于干净状态;3、上班前应用处理后的山泉水将整个生产管道和灌装设备进行反复冲洗;4、回收的空桶必须人工先清洗,然后在进入内洗车间进行二次消毒清洗,保证桶干净;5、水处理车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将原水罐罐体内的原水进行多次冲洗,定期更换水处理膜,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执行。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