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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标准施工被处罚
2018-03-14 21:30:0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14日讯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简( 市 )字 [2018]第0200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罚款1000元。

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地位于大兴区魏善庄镇的6007-2#住宅楼等25项(2016年世界月季洲际大会配套安置房项目),施工现场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引自总配电柜分路断路器下口,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4.3.9条“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总断路器的上端”的规定;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参数填写不正确,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3.1条的规定。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住建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改正并处以罚金1000元整。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