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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 海南恩祥新城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2018-07-16 09:54:01 南海网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7月13日,南海网从海口工商局了解到,今年5月上旬,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证的情况下,违法发布房产广告受到海口工商部门处罚。

据了解,今年5月8日,海口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省工商局移交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发现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发布“中国企业品牌500强恩祥地产再造梦想大城……”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经报上级批准后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与XX公司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委托XX公司在海南某广播发布“恩祥新城为您半点报时:中国企业品牌500强恩祥地产再造梦想大城。北大附中、附小首入海南,落户恩祥新城……”等内容的恩祥新城房地产广告。

广告约定播出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24日。不过,执法人员发现,上述广告发布之前及发布期间,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恩祥新城房地产项目的房屋预售许可证。

今年5月23日,海口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向当事人送达海口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海工商处告[2018]105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海口工商部门认定,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5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规定,属于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海口工商部门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21条相关规定,除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