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共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2家企业生产的182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24693-2009《聚丙烯饮用吸管》等标准和企业明示质量要求,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的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锑(以Sb计)、氯乙烯、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霉菌计数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惠州市惠阳区秋长志成塑料胶袋厂、都江堰市中环环保餐具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总迁移量项目。
生产企业名称 | 生产企业所在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抽查结果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承检机构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志成塑料胶袋厂 | 广东省 |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托盒) | 2115(21cm×15cm×3cm) | 2018-08-19 | 不合格 | 总迁移量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都江堰市中环环保餐具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 | 一次性餐盒(一次性塑料餐饮具(餐盒)) | ZH-15 | 2018-08-27/--- | 不合格 | 总迁移量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注:按行政区域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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