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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查获一万多袋问题辣条 香肠没有肠酱肥牛不含牛肉
2019-03-18 09:20:36 南海网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3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央视3·15晚会曝光辣条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进行市场查处部署,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场监管局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食品在流通环节开展执法调查。截止目前,海口、东方等市县已经查获一万多袋问题辣条。3月17日,记者随机走访发现,海口市场上未被央视曝光其他各类辣条热销。

多市县突查问题辣条 查封1万多袋产品

3月16日上午,东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当地一家商行检查时发现有“虾扯蛋”辣条销售。经查,这批“虾扯蛋”辣条来自海口市椰海粮油市场内的海南兴铭旺贸易有限公司。当天下午,海口市食药监局立即组织龙华区龙泉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海南兴铭旺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商行内未发现销售“虾扯蛋”产品,不过,商行的《食品进货登记台账》上显示有“虾扯蛋5箱”字样,说明该公司确实曾进购过问题辣条。 商行坦承,近期确实从湖南长沙一商行进购了5箱“虾扯蛋”辣条,不过已经全部销售。经执法人员初查,这批“虾扯蛋”辣条正是被曝光的河南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执法人员检查当场责令商行整改,要求完善台账记录并召回所售的“虾扯蛋”产品。

就在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附近的一家鑫燕鸿商行门前正在卸货男子突然将店门关上,男子的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并拨打商行招牌上的电话劝说该商行老板出面接受检查。商行卢老板露面后,执法人员发现正是刚卸货的男子。执法人员对该商行存放货物检查,发现大批量的“湘玉重庆酸辣粉”、“留香展翅”、“台式素香肠”等一批涉虚假宣传的“辣条”产品。“像这些所谓的‘展翅’、‘香肠’等产品,既没有‘翅’也没有‘肠’,均是虚假标注的。”执法人员表示,该商行进的这些货问题很多。

另外,执法人员还在该店发现了4箱未拆封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扯蛋”辣条。卢某成称,库存的4箱辣条是从佛山购进的,还没有来及销售。

经初步统计,现场发现的“虾扯蛋”辣条以及其他禁止销售的辣条产品约一万余包,目前已现场查封扣押,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酱肥牛不含牛肉 未被曝光的各类辣条依然热销

早在2015年8月,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问题“辣条”的公告。公告指出,“辣条”也称调味面制品,是以面粉为主要原料,加入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香精,加工成的即食食品,由于价格低廉,也被称为“五毛食品”,主要在中小学校周边销售,中小学生是主要消费群体。因“辣条”普遍存在高盐、高油、高甜味剂,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有害物质,有的卫生指标不合格,影响中小学生身体健康。

南海网记者3月17日随机对海口部分超市商行走访发现,不少超市商行都销售有各式各样的辣条产品,虽然没有发现央视曝光的品牌,但部分正在销售的辣条产品(有的被称为“五毛食品”)虚假标注食品名称,如:标识“香辣鱼仔”“疯狂烤翅”等。在海口琼山第五小学对面一家京东便利店里,一袋3元钱的酱肥牛,包装上虽然标注“酱肥牛100%”,但产品配料表显示,产品中并没有牛肉,但很受小学生欢迎。据了解,这类食品标签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属标签标识虚假宣传情形。

另原省食药监局发布的公告明确,要求全省各食品经营单位对符合公告情形的“辣条”立即下架,并不得再购进销售。对违反规定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二千元至五万元罚款;对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至五倍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