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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健身馆频繁更换私教拒绝退费被立案调查
2019-03-19 11:29:15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日前,记者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获悉,长春市一健身馆频繁更换私教并拒绝退费,消协将投诉转送当地相关部门后,涉事健身馆被立案调查。

据了解,今年1月8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接到长春市消费者赵先生投诉,称2017年10月,他在位于赛德广场7楼的博佰力健身养生会所购买了教练潘某的60课时私教课,共计花费15600元。销售人员承诺赠送四年健身卡。在赵先生接受几次潘教练的指导后,该健身会所便以潘教练出差或有事为由,多次给消费者随意更换其他教练。最终,该会所更是声称潘教练已经离职,只能为赵先生指定一位女教练。赵先生不满意并提出查询消费记录和会员信息要求,被告知消费者办理的私教课程已经上了20节,且消费者享受的是赠送两年的健身卡。而赵先生仅上了15节私教课,且所赠健身卡年限与承诺不符,赵先生气愤地提出退款要求,经营者却以合同中规定“私教课程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款。无奈之下,赵先生请求消协进行调解。

接到投诉后,吉林省消协工作人员先后两次与商家联系,调查了解情况。在做调查笔录的过程中,对于消费者赵先生是否在贵单位办卡,办的什么卡,健身多少次,剩余多少次等所有问题,对方均回答不了解、不知道。随后,省消协工作人员和消费者、媒体记者先后两次到博佰力健身会所,希望通过查找当时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以及确定卡内课程使用次数,进一步调解协商此事,但商家却以服务合同、课程使用次数以及卡内余额均查询不到为由拒绝提供,并且拒绝为消费者退款,要求消费者走法律途径。

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吉林省消协工作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了被投诉方企业信息,了解到:被投诉方为“吉林省博佰力健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刘泽江。注册登记机关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分局)。因此,吉林省消协将投诉案件转送给长春市工商局,由长春市工商局转到经开分局。目前,经开分局已立案调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根据经开分局的行政处罚结果,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采访中,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纠纷频发,本案也为消费者敲响一记警钟。消费者应当尽量避免办理金额过大、服务期限过长的预付卡,对于与经营者约定的项目也应当签订服务合同。同时,要索要并保留好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