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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辉超市销售的冻三眼蟹镉超标
2019-05-08 22:48:13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公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炒货及坚果制品等22大类共计340批次食品,其中合格329批次,不合格11批次。

本次抽检发现,两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包括:泉州市泉港万家兴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味全方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2日生产的鱼皮花生(原味),经初检和复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安溪县城厢龙城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厦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生产的鱼皮花生(原味),经初检和复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6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南门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3日),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销售的冻三眼蟹(冰)(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经初检和复检,镉(以Cd计)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经初检和复检,镉(以Cd计)不合格;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经初检和复检,毒死蜱不合格;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三元百姓超市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14日),铅(以Pb计)不合格;厦门市同安区罗鲜生副食品商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27日),腐霉利不合格。

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安中骏世界城店销售的,标称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生产的花菇,经初检和复检,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两批次调味品不合格:福建省敬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泉州市轩味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20日生产的葱头油,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不合格;福建省敬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泉州市轩味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29日生产的蒜头油,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