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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
2019-05-09 22:20:55 中国市场监管报

01 食品安全监管进入市场监管新时代

事件概况:2018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中发〔2018〕11号)正式发布。《方案》明确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进入市场监管新时代。

02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监管体制改革修改《食品安全法》

事件概况: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发布,明确对《食品安全法》中涉及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名称进行统一修改,以适应国家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修改决定,《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修改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质量监督”,将部分条款中的“质量监督”修改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将“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环境”。

03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事件概况:从2017年7月开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该项整治工作历时一年半,于2018年年底进入收尾阶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高度,以落实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治理欺诈和虚假宣传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典治乱,着力强化监督检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案件查办,深入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共治,下大力气把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对违法违规线索纵横配合,上溯源头、下追终端,相关犯罪行为发现率大幅提高,打击更加精准集中。截至2019年2月,各地共查处案件5.8万余件(其中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案件占比达94%以上),累计货值金额33.2亿元,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3万余名,陆续公布4批34起典型案件。深入科普宣传,集中组织“五进”科普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322万份,举办专题讲座1.64万场次。

04 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合力不断形成

事件概况:2018年3月2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打击食品生产销售违法犯罪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再次强调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公告》明确食品生产者要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要严格按照注册批准和许可的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应当依法如实标注原料和成分,严禁在产品中添加药物,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在标签说明书中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禁在营销过程中有超出标签说明书文字内容的夸大宣传。存在上述行为的,可能涉嫌生产假药犯罪、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诈骗犯罪等。生产者发现产品被假冒的应当及时报告,知情不报放任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能够说明来源,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保留进货发票,必须对所销售的食品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凡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食品,销售添加药物的食品,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均可能涉嫌销售假药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等。

05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力促网络餐饮监管规范化

事件概况:2018年1月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正式实施。《监管办法》在《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该办法包括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义务、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06 北京上海等地推进食品新业态治理

事件概况: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从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标准、规范性文件等多层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和规范食品新业态发展。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顺应新零售业发展趋势,对于商业综合体等新经营形式,以及零售餐饮一体化等新业态,采取许可和监管联动审查模式,执法人员和审批人员统一现场办公,在保障新业态经营食品安全的同时,引入“容缺受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讲解政策,提供审批前指导,提升许可审批效率。6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颁发了上海首张“共享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一种全新的餐饮业态开始试营业。7月4日,上海市食药监管局发布《上海市食品经营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明确提出“支持新兴业态,包容审慎监管”。一方面,要求全市各受理窗口对于许可咨询、受理中遇到的新业态、新工艺,不能简单说不,应当向市食药监局报告。另一方面,加强政策的回应,及时满足新业态许可监管要求,制定服务和鼓励支持食品行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07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修订助推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化

事件概况:2018年7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年第12号)(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自10月1日起开始实施,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规范》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减少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08 上海深入推进小餐饮备案管理为无证食品经营治理提供借鉴

事件概况:2018年3月14日,上海印发《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将基本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作为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截至8月10日,全市16个区已基本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情况。在治理过程中,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锁定存量、遏制增量,一些传统业态从方便群众生活的角度出发,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引导其规范发展”的原则,通过优化完善地方立法等方式,积极落实小餐饮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09 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

事件概况:2018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印发,明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确立了“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改革方式。首批106项改革事项中,涉及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和小餐饮经营许可、食品相关产品许可等内容,明确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准入服务,赋权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小作坊和小餐饮的经营许可改革。1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印发,从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优化许可事项、缩短许可时限、全面推进许可信息化等方面推动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通过推进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出台登记备案监管政策等,推进许可事项优化、小餐饮等小微业态登记备案管理等制度落实落地。

10 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论坛促共识、推共治

事件概况:2018年10月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烹饪协会承办的食品安全法治论坛在京召开。此次会议聚焦“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背景下的餐饮业态法治治理”,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150余名业内人士出席此次论坛。论坛开幕式上发布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治理十年:2008—2018》主题报告,系统回顾了2008—2018年食品安全理念不断创新、体系不断完善、能力不断提升、效果不断超越的十年治理经验。闭幕式上发布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论坛·北京共识》,包括四方面共识:一是食品安全是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底线;二是登记备案、规范提升等新的治理手段,成为解决餐饮行业证照获取难题、促进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选择;三是“线上线下协同治理”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选项;四是“合作治理”的深入推进是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