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称,现将报告编号为XC19420105485300325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东湖开发区清香坊豆制品加工店生产的营养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2日抽自武汉东湖开发区清香坊豆制品加工店生产的营养豆腐,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法人员对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营养豆腐”生产3袋,共120公斤,货值600元,已销售20公斤,召回100公斤。
(三)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该单位积极配合调查,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排查原因;后期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严把质量关。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