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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德生物科技今年第5次被通报!问题频出原因何在?
2019-06-25 21:36:49 中国网食品

之前被曝光问题不断的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近期又因飞行检查不合格被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要求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除此之外,今年6月该公司被市场监管总局发现假冒他人生产不合格保健品。近年来该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不断因为几个相同的指标不合格被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并且其生产的普通食品、药品等也曾被检出不合格。据其官方网站显示,其母公司广东信德集团提供OEM贴牌代加工的产品服务,公司的合作商家包括北京同仁堂、南京同仁堂、广药集团、江中药业、白云山制药、潘高寿药业等大型制药企业。

飞行检查不合格被要求停止生产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13日发布了《省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9年3月至5月)》,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检查结果为不符合。

据通报,本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该企业的胶囊、片剂、口服液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检验室等,查阅了生产与质量管理文件、记录、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等情况,抽查了东晟牌蛋白质口服液(批号:20180415)、斯必利®人参天麻口服液(批号:20171010)、东晟牌氨基酸口服液(批号:20170809)、黄金海岸®清源胶囊(批号:20180603)的批生产记录,抽查了原料蚕蛹(批号:20170821)、西洋参(批号:20170523)、枸杞子(批号:20171025)的进货查验记录。

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未严格执行原辅料的采购、验收等管理制度;2.原料库通风措施不足,空心胶囊未离墙存放;3.部分原料、设备、容器未有状态标识或标识内容不完整;4.胶囊生产车间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未设置互锁装置,片剂生产车间地面多处破损;5.合格品库存放有不合格品;6.部分原料、产品未按照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7.部分检测仪器未检定或校准;8.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学历和专业经历不符合要求,检验室质检人员能力不足。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向企业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在跟踪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

保健食品问题频出 涉及假冒生产

据了解,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问题不断,近期被市场监管总局发现假冒他人生产不合格保健品。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抽检发现,天猫玉之润保健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玉之润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北京爱生堂医药研究中心委托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海岸®清源胶囊,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水分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结果12%,标准值≤8%。北京爱生堂医药研究中心对标称其委托生产提出异议,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产品为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假冒北京爱生堂医药研究中心委托生产。

另外,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近年来不断因为几个相同的指标不合格被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2019年6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广东省2018年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其中不合格产品16批次有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

标称深圳市东盛保健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企业)、 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 生产的东晟牌氨基酸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25℃,折光计法)不合格,检验结果11.2g/100g标准值为18.0±1.0g/100g; 氨

标称深圳市东盛保健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企业)、 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委托企业)生产的东晟牌蛋白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25℃,折光计法)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4.1g/100g,标准值为16~19g/100g;蛋白质不合格,检验结果为2.20g/100mL,标准值为≥3.23g/100mL。

标称深圳市东盛保健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企业)、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委托企业) 生产的黄金海岸东晟牌氨基酸口服液,氨基酸不合格,检验结果4.05g/100mL,标准值为≥7.02g/100mL。

2019年5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抽检不合格保健食品名单中显示,标称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6月2日生产的东晟牌氨基酸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2.5,标准值为18.0±1.0);标称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0日生产的斯必利人参天麻蜂王浆口服液,pH值不合格(检验结果为6.8,标准值为5.0-6.2)。

2019年1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广东扬帆药业有限公司因销售的东晟牌氨基酸口服液(批号:20170809)氨基酸含量(4.05g/100ml)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的执行标准Q/SDS 0002S的要求(≥7.02g/100ml),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586.52元。

2018年4月,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标示为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05月04日生产的东晟牌氨基酸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2.4,标准值为18.0±1.0)。可溶性固形物是指液体或流体保健食品中所有溶解于水的化合物的总称,是保健食品行业常用的技术参数。包括糖、酸、维生素、矿物质等。

据原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晟牌氨基酸口服液”(批号:20141204;规格:10ml/瓶,10瓶/盒)和“斯必利®人参天麻蜂王浆口服液”(批号:20141103;规格:10ml/支,12支/盒)不合格。东晟牌氨基酸口服液不合格项目为氨基酸总量(标准规定≥7.02g/100ml,经检定为2.27g/100ml)、可溶性固形物(标准限值为17.0%-19.0%,经检定为12.4%)、维生素C(标准限值为79.2mg/100ml-178.2mg/100ml,经检定为<5.3mg/100ml),斯必利®人参天麻蜂王浆口服液不合格项目为PH值(标准规定5.0-6.2,经检定为6.4)。对此,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016年1月,原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2期)中显示,斯必利药业(厦门)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斯必利牌人参天麻蜂王浆口服液(批号20150103),pH值(检测结果为6.6,标准限值为5.0-6.2)、10-羟基-2-癸烯酸含量(检测结果为0.06mg/ml,标准限值为≥0.25mg/ml)不合格。10-羟基-2-癸烯酸是蜂王浆特有的不饱和脂肪酸,是蜂王浆的标志物。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广东信德集团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晟牌蛋白口服液(批号20140315)可溶性固形物不合格(标准规定为16-19%,检验结果为11%)。

普通食品和药品也有问题

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其他产品也曾被检出不合格。

原山东省食药监局2015年9月发布的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中显示,标称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果糖和葡萄糖项目不合格。

据原广东省工商局发布的2011年第4季度流通环节酒类商品抽检报告,标称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王石牌双喜米酒食品标签不合格。

据原广东省卫生厅发布的2010年抗抑菌制剂监督抽检结果,标称广东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王石皮康王,标签说明书不合格并且添加激素。

其母公司为同仁堂等企业代工

据公开资料,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广东信德集团下属子公司。

其官方网站显示,广东信德生物科技集团创立于1984年,注册(实收)资本56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及销售药品、酒业、保健食品、凉果、果汁饮料、农副产品、卫生用品及医药连锁等,是广东省规模较大的集药品、保健食品、果汁饮料、农副产品研发生产及加工、房地产开发等为一体的综合型集团公司,是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广东信德集团同时还提供OEM贴牌代加工的产品服务。据其官网介绍,公司的合作商家包括北京同仁堂、南京同仁堂、广药集团、江中药业、白云山制药、潘高寿药业等大型制药企业。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