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1批次南瓜子被检出不合格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通告核查处置情况
2019-09-17 16:22: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天津市鲍红阁食品经营部经营的1批次南瓜子被检出不合格。9月16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通告原文: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南瓜子(计量销售、生产日期:2019-04-15、生产厂:天津市喜从天降坚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于2019年7月2日签发检验报告(NO:GC1912000011073026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当事人经营该批次被抽检的南瓜子是2019年4月20日由生产厂家天津市喜从天降坚果食品有限公司送货上门,当事人一次性购进40袋,每袋约5公斤,进货价格为120元/袋(24元/公斤),共计花费4800元。该批次南瓜子已全部销售,销售价格为140元/袋(28元/公斤),其中1袋(5公斤)销售给抽检人员,剩余产品销售给其他顾客,货值金额共计5600元,当事人获利800元。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提供了上述南瓜子的进货凭证、进货登记台账、生产厂家天津市喜从天降坚果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300652190W)、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1812022300621)、《检验报告》(编号:SPWS11-033-2018,系该公司为2018年11月5日生产的炒白瓜子委托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烘炒类)》(此报告系该公司为2019年4月15日生产的炒白瓜子自检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我局协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16日出具《关于协助调查“天津市喜从天降坚果食品有限公司”相关情况的复函》,主要内容:1、天津市喜从天降坚果食品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义和村幸福路5号,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2、经调查,天津市喜从天降坚果食品有限公司承认2019年4月20日向天津市鲍红阁食品经营部销售过南瓜子(生产日期:2019年4月15日)、并为其提供过相关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检验报告、送货票据等。3、委托检验报告(NO:SPWS11-033-2018)、产品检验报告(烘炒类)中标注的产品名称炒白瓜子经该公司法人孙万虎核实炒白瓜子即为南瓜子,进货票据中标注的特大白瓜子也为南瓜子。

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南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依据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但考虑到本案中当事人在经营被抽检食品期间,履行了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材料,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认为符合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涉案食品已全部售出,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该南瓜子经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在生产环节,其本人完全履行索证索票的义务,承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避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