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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庭首次在京外开展口头审理
2019-09-23 17:09:10 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记者 李 春)9月19日至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庭在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庭。两个合议组分别对上海地区当事人申请口头审理的沪江、沪江网校、沪江英语3件商标无效宣告案和上海故事商标无效宣告案进行评审。这是商标评审庭首次在京外开展商标评审口头审理。

商标评审是商标法律制度中确保授权确权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一直采用书面形式审理。秉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2017年5月,工商总局制定颁布《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着力推行口头审理这一创新性便利化举措。

《办法》发布后,商标评审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口头审理通知》《口头审理须知》《口头审理程序》《口头审理纪律》等文书,确保口头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并于2017年8月21日和25日分别对高麗紅蔘商标驳回复审案,BOLIMO、搏力谋商标无效宣告案进行口头审理。口审实践的开启,使得相关申请人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事实真相得以清晰展现,成为书面审理的有效补充。两年来,商标评审部共对10余件案件进行了口头审理。

商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商标巡回评审是积极推进商标评审便利化改革的新标志,是充分发挥商标评审部门公平公正确权授权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实现便民利民高效评审的一项重要改革实践。巡回评审有利于节省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表示,商标巡回评审这一举措,有利于营造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非常受企业欢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做好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未来商标局商标评审部门将择机在其他地区有选择性地开展巡回评审,将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推广。巡回评审庭将坚持以便民利民为目标,采用巡回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查明事实、定纷止争。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