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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春:多举措确保“母亲河”之水长流长清
2019-10-01 07:45:49 检察日报

与多部门联手治水护水养水

福建永春:多举措确保“母亲河”之水长流长清

张仁平 薛莹

秋日的夜晚,皓月当空,桃溪从福建省永春县穿城而过。漫步、赏月、观景,桃溪河畔成为市区居民休闲的好去处。

贯通永春全境的桃溪,是60多万永春人民的“母亲河”。为呵护“母亲河”,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联手治水、护水、养水,让桃溪之水长流长清。

快速联动,斩污治水

永春县介福乡盛产高岭土,但高岭土结构松散,开采、加工不当极易造成污染,遇上雨天冲刷更是泥水横流、溪水浑浊,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前不久,该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介福乡垄溪段瓷土加工厂污染河道。该院第一时间联合县河长办、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针对河道旁随意倾倒瓷土废渣、堆砂场临溪挡墙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县河长办向4家瓷土加工厂发出问题交办单,限期整改。结果,涉事企业仅7天就完成污染源整治,垄溪段水质也达到了II类水标准。

整治这般迅速,源于去年3月该院与县河长办签订的《关于开展联合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该院在县河长办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将桃溪流域沿线5条水质不达标河段列入联合督办重点,通过每月汇报进度与不定期开展专项协作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履职尽责,保障整治任务按时有序推进。

三地协作,跨域护水

位于永春县一都镇光山村的莲花山,北与三明市大田县交界,西与龙岩市漳平市毗邻,是泉州“母亲河”晋江的重要发源地。由于跨区域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存在着取证难、监管难及职责不明等问题,一些跨界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2018年5月,永春县检察院牵头大田县、漳平市检察院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同年7月,“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基地在莲花山揭牌,同时开通“举报E平台”,接受三地群众举报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及公益诉讼等线索。

工作机制建立以来,三地检察院联动协作,对群众反映的污染环境事件登记造册,督促水源区河长办、生态资源、国土、农业、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查交界地带积存的执法管辖争议案件,依法取缔地处永春、漳平交界的一家“散乱污”造纸厂等。

标本兼治,生态养水

河溪受污染,污染源不少来自陆地、河溪两岸。

该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在涉河涉水保护专项联合督查中发现,东关镇有一废品收购站建在该县自来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该县生态环境局此前已对该废品收购站发出责令“停止建设,搬离保护区范围,恢复原状”的决定,但该废品收购站未能在限期内履行完毕。

针对此情况,永春县检察院建议职能部门联合发力,对违规建筑物拆除后进行生态修复。目前,该处污染隐患已撤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原来被占用的土地经过补植重披绿装。

据悉,永春县检察院持续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主动与公安森林分局、林业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对补植复绿执行情况的监督。去年以来,督促12起涉林涉山案件犯罪嫌疑人履行生态修复协议,补植复绿面积500多亩。

(责任编辑: 广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