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9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9期)》。据通告,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样品5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不合格样品5批次。
其中,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凤江绿野食品厂生产的辣味兰花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据了解,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揭西县凤江绿野食品厂 | 广东省揭西县凤江镇东光阳夏工业区 | 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红军大道中段 | 辣味兰花豆 | 130克/袋 | 贵族熊 | 2019/07/12 | 酸价(以脂肪计)║9.7mg/g║≤3mg/g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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