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经营食用农产品乌鱼(黑鱼)检出不合格 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被处罚
2019-10-14 23:56: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乌鱼(黑鱼)。2019年10月12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通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乌鱼(黑鱼)(购进日期:2019-06-19)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使用了国家禁止兽药的食用农产品乌鱼(黑鱼)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经营过程中,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说明上述涉案产品不合格项目在其进货查验过程中是不能知晓,说明了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减轻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黔筑)市监食流罚[2019]12号】。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518.88元。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