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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桑海集团公司职工危房改造项目房违约加价
2019-10-28 23:39:31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李志强报道:10月28日上午,江西桑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桑海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同时也是该公司为职工兴建的危房改造项目——新祺周花园的业主投诉:临近收房,单位违反此前签订的“认购协议”约定,要求他们在协议约定的基础上加价180元/平方米购房。此举引起业主不满。

事实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交房前提出加价引业主不满

桑海开发区国药北大道西侧新祺周花园临近交房。业主欢喜的心情夹杂了不快与不满:“2014年破土兴建,2017年交房是合同约定的,期到房却没能如期交付,我们没有去怨言。往后拖两年到了现在,突然一道口头通知下来:每平方米加价180元,补交才能领到钥匙。他们给加价找了一个似乎正当的理由:物价上涨。”

加价通知在业主中迅速引起波澜,质疑声不断,在他们看来,以“物价上涨”作为加价理由荒唐得得站不住脚,是违反合同约定行为,“购买价格应遵照合同,哪有想变就变的道理?”

10月28日下午,新祺周花园门口插满彩旗,营造出欢迎业主入住的喜庆场景。来看房的业主零零星星地进出,提到加价一事,记者随机采访的数名业主的话里无奈和不满交织:“这是单位危旧房改造项目,以很低的价格,解决了我们员工的住房问题,客观说来在这一点上我们感激单位。只是,加价这件事会让我们觉得有失诚信,应该说是属于违约的行为。”

记者看到两份业主的“认购协议”,显示单价各为1663元/平方米、1888元/平方米。“与周边商品房单价在5000元左右相比,我们这个房子价格确实非常低,但我们认为这不能成为违约加价的理由,哪怕起初把价格定得高一点,也比事后来违约加价更能让我们接受。”有业主表示道,尽管他们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得房子,但违约加价之举仍让他们感觉不适,业主中微词频频。

另外,物业管理的问题也是业主议论的话题。业主提到两点:“我们不理解为什么要指定物业公司进驻,而不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物业公司?这一点使得我们更能理解,我们的物业费为什么高出周边小区0.2元至0.5元,我们却拿它没办法。”

桑海集团公司:基于协议约定内容变换了收费方式

记者查询到,新祺周花园是经过公示的“桑海集团2013/2014年危房改造集中新建项目”,资金来源为集团配套及职工群众自筹解决。

10月28日下午,桑海集团公司对外联络处处长李卫革告诉记者,最近他们确实提出了每平方米加价180元的方案,但并不是凭空无理由的违约之举,而是基于与业主签订的“认购协议”变换一种方式收费。

说着,他拿出了一份“认购协议”范本给记者看,与业主提供给记者的“认购协议”格式内容一致,其中有一条这样约定:“乙方(业主)于收房前应交纳的费用如:前期物业管理费(物业收费标准待定)、水电初装费、天燃气初装费、电视网络初装费等个人费用(详见后期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李卫革指着以上约定解释道,加价部分就是根据该条约定做的改动,我们将协议中约定的“收房前应交纳的费用”进行了综合计算,得出将每平方米加价180元均摊给每户业主,差不多与“收房前应交纳的费用”能持平,所以提出以加价方案来替代“认购协议”的约定方式。

李卫革告诉记者,没有预料到加价方案能引起业主不满,为此他们在28日上午召开会议作出了调整,决定不以加价名义收取前期物业管理费、水电初装费等,收房应交费用仍在认购协议不变执行。

此外,李卫革表示,“收房前应交纳的费用”具体多少,认购协议中并无具体约定,应收多少本应按相关收费部门的应收标准来执行,但很多业主对收费标准很难认同,表达了不满,为此,他们已将收费标准的定价权交给了业主,“他们认为该交多少,由他们拿出方案来。”李卫革说,目前“收房前应交纳的费用”该如何收,尚在与业主协商中,他们不会擅作决定。

针对物业公司系指定、物业收费过高的质疑,李卫革说,目前进驻的物业公司是在2017年经过招投标程序引进的,签订了一年合同;物业费定价确实比周边小区要高,但没有超出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标准范围,同时,这个收费标准也是根据了小区的电梯数量等基础设施耗能来最终确定的。

李卫革无奈地表示,物业费收费标准已经确定,他们也没有办法改变,如果业主因这一点对物业公司存有不满,可在一年合同期满后,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方式重新引进物业。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