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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解决历史遗留安置房登记发证问题见成效
2019-11-14 09:12:29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今年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聚焦群众关注的历史遗留安置房登记发证问题,立说立行抓整改,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0月底,已办理安置房首次登记8.3万套(户),办理转移登记2.3万套(户)。

据了解,莆田市历史遗留安置房尚未登记发证的有265幢,涉及11.3万套(户),建筑面积1258万平方米。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在深入各安置区调研并充分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解决历史遗留安置房登记发证意见,于今年7月中旬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并通过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政策解读。

为加快安置房登记发证步伐,该局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银保监局出台了《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明确所有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定期将全市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书面向莆田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主要领导及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在《湄洲日报》上公布,督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加大工作力度;成立安置房登记发证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安置房首次登记、转移登记事宜,具体组织和指导开展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派专人进行跟踪服务,及时与项目业主对接,研究解决方案,进驻社区(小区)就安置房登记发证流程进行详细解读,集中收取材料;采取“以点带面”的办法,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成熟一批办理一批,在各镇(街道)以及村(居)召开集中颁证现场会,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安置房业主办理积极性。

(责任编辑: 广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