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上海加产贸易有限公司被处罚
2019-11-16 00:30: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上海加产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东丸酿造淡口酱油(原产国:日本)检出不合格,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11月15日公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食品名称:东丸酿造淡口酱油;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2018-12-10;商标:/;进口生产企业名称:上海加产贸易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二)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加产贸易有限公司进口销售上述不合格东丸酿造淡口酱油的情况为:购入768瓶,销售768瓶,召回288瓶。

(三)上海加产贸易有限公司进口销售上述不合格东丸酿造淡口酱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责令上海加产贸易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人民币111545.46元罚款,没收东丸酿造淡口酱油288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95.37元。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