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期)》。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扬州市江都区长聪滋奇火锅加盟店使用的勺子,被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320000281131239 | / | / | 扬州市江都区长聪滋奇火锅加盟店 | 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7号 | 勺子 | / | / | 2019-10-29 | 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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