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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郑州市冠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乳酸菌吐司被检出不合格
2020-01-02 18:06: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2019年 第130号〕,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15大类食品166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5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

其中,信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冠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乳酸菌吐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名称

备注

郑州市冠达食品有限公司

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望京路东段南侧

信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251

乳酸菌吐司

散装称重

冠达+图形

2019-07-17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3║≤1

糕点

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