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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成药业:公司水污染物排放存超标行为 被环保部门罚10万元
2020-01-09 23:51:29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月9日讯 日前,双成药业(002693.SZ)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水污染物排放存在超标行为,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10.64万元。

公告显示,双成药业氨氮在线监控数据日均值浓度为12.91mg/L,超过《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标准10mg/L,超标0.29倍。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双成药业处以罚款10.64万元。

双成药业表示,公司非常重视此事当即做出停止排放指令,并对整个污水系统的运行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现已采取将污水回流至污水处理系统进口调节池中重新处理,直至总排放口监测数据合格;往污水处理系统中加入葡萄糖和碳酸氢钠,增加缺氧段的污水回流比;增加取样检测频率,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加药时间和数量,使系统中的微生物活性尽快恢复等应急措施。

双成药业认为,公司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水中氨氮指标排放标准执行的是《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其现有原料药品种的生产工艺均为化学合成生产工艺,不属于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企业。按化学合成生产工艺,公司污水中氨氮的排放标准应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氨氮指标为20mg/L,故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不合理。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