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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2020-01-16 15:41: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16日,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涉及团风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团风祥英食品厂生产的“伍仁苏式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8月27日,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夏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生产的“伍仁苏式月饼(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19/08/03)”进行专项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检验项目霉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员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企业提交原因排查整改报告,导致原因为食品从业人员在进行食品包材消毒时因停电未注意,导致包材消毒不严格造成该批次产品微生物超标;该企业加强员工对《食品安全法》和操作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关键点的控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章进行食品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二、团风县冬雪面条加工坊采购食品原料“散装食用油”

(一)抽检情况

2019年9月1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该企业采购食品原料散装食用油(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9年9月17日)进行专项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检验项目过氧化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企业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员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处以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企业提交原因排查整改报告,导致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原因为未索取产品检验报告,又未进行自检及送第三方检测;该企业加强对采购食品原料验收管理,索取供应商的资质及检验报告。同时加强员工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食品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三、程银梅经营红油洋姜食品

(一)抽检情况

2019年9月1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该经营店经营红油洋姜食品(规格:180g/袋;生产日期2019年8月23日)进行专项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检验项目糖精钠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店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经营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员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该经营店提交原因排查整改报告,导致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原因为未索取产品检验报告;该经营店加强对采购食品验收管理,索取供应商的资质及检验报告。同时加强员工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食品经营,确保产品质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热线电话12315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