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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通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 涉多家企业和个人
2020-03-20 09:35:51 人民网

人民网宿迁3月18日电 (闫峰)近日,江苏宿迁市向社会通报了一批存在不良建设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其中包括4家企业和4位个人,他们分别被记3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不良记录,并根据其不良行为,限制其在宿迁境内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等业务的开展。4家企业中除中建三局为央企外,其余三家均为江苏省内的地方企业。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该公司承建的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项目,1-3#楼外墙保温层发生开裂、脱落,虽制定维修方案和时间计划,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拖延履行保修义务行为,被记不良记录。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因为在其负责监理的江南花园二期项目中,发现存在现场已使用钢筋(HRB400E,规格8mm,炉批号D19-08-0963)未提供检测报告,且直至专项检查通报时仍未提供。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对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该上述两家企业在记录期内,需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暂停或者减少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记录期内不得授予有关荣誉或者称号,禁止参与评先、评优,不予办理相关社会法人资质升级、增项、扩项,不得办理资格证书变更、转注、延期复核手续,不得办理《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不得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建设类业务。

另外两家被查出存在不良行为的宿迁市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同样被记不良记录9个月和6个月,两企业在不良记录期内,不得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不得承接新的建设类业务,不予办理社会法人资质升级、增项、扩项,列入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记录期内从严审核参与的评先、评优等活动,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被记不良记录的4位个人分别是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南花园二期项目监理部总监王树华、泗洪方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员吴广、泗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员王阳,以及宿城区广度房产中介服务部员工陈强等。他们被要求在记录期内不得作为建设领域各类社会法人资质申报人员使用,和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建设类业务等限制。

(责任编辑: 广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