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05-18 15:13:47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17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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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5期),涉及我市4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2330000301134896的黄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市浒山阿生面馆购进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慈溪市浒山阿生面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SC22330000301134901的黄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高新区醉硒记餐饮店购进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高新区醉硒记餐饮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抽样编号为SC22330000301134903的千岛湖丹然(饮用天然水)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铭妍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淳安县千岛湖碧纯饮用水厂生产的千岛湖丹然(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铭妍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千岛湖丹然(饮用天然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于2023年2月2日作出编号为“甬新市监处罚〔2023〕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50元,并处罚款3000元。

四、抽样编号为SC22330000301134945的黄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海曙区个体工商户李永其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海曙区个体工商户李永其摊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23日作出编号为“甬海市监处罚〔2023〕5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处罚款1500元。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 王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