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绿豆冰糕)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08-17 16:20:0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6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依法查获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1起,经我局立案调查,现已结案,将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当事人: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吾悦广场店,负责人:谢晓东,系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2JJ45123 ;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路518号新城吾悦广场负一层Z01号商铺(自主申报)。

2023年05月2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时对当事人经营的麦斯瑞可牛油果味绿豆冰糕(生产日期2023年05月15日)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3年05月18日从杭州民益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麦斯瑞可牛油果味绿豆冰糕(生产日期:2022年05月15日)24盒用于销售,单价为11元/盒,购入总价为264元。截至我局送达食品安全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日止,上述批次的麦斯瑞可牛油果味绿豆冰糕已经全部销售完(包括抽检买样的11盒),售价为13.9元/盒,销售总额为333.6元,故我局认定当事人经营的不合格麦斯瑞可牛油果味绿豆冰糕的货值金额为333.6元。我局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杭州民益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该批次斯瑞可牛油果味绿豆冰糕的进货凭证、成品出厂检验报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提供被抽样麦斯瑞可牛油果味绿豆冰糕的进货来源和检验检疫证明,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菌落总数项目靠肉眼无法识别,当事人无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政府阳光热线电话,也可直接到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2023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