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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行业及管理概况
2012-01-15 15:17: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对于现代化食品加工业而言,食品添加剂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是推动食品工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从本期开始,我们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生产、管理等,分别进行较为全面的介绍。

    食品添加剂行业概况

    食品添加剂的消费水平与食品加工业和生活水平紧密相关。据统计表明,全球食品添加剂约有2.5万种,其中80%为香料,常用品种约5000种,如防腐剂、组织成型剂、甜味剂、抗粘结剂、香辛料、保湿剂、增香剂、酶制剂、乳化剂、气体等。

    美国目前允许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00种以上,日本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约有1100种,欧共体允许使用的有1000〜1500种,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00多种。

    全球食品添加剂产业每年以4%〜6%的速度高速增长。目前全球食品添加剂市场销售额最大的一类产品是调味剂,其次是酸味剂,而脂肪代用品和营养强化剂是近年来增长最快的产品,其中淀粉及其衍生产品的用量最多。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添加剂使用量最大、使用品种最多的国家,西欧是全球第二大食品添加剂的消费地区。

    目前,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研发新的食品添加剂及其新技术,未来食品添加剂的研发趋势是天然型、高效安全型、复合型添加剂等。

    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随食品加工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食品工业占我国所有工业产值的比重超过了10%,其在近15〜20年间,一直位于中国工业的前列。从总体看,食品添加剂占我国食品工业的份额约为2%。这一比例并不算高。从国外食品工业发展的历程看,食品添加剂产业在我国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今后若干年将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总产值已约占国际贸易额的15%,其中柠檬酸、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糖精、木糖醇、维生素C和维生素E、乙基麦芽酚等品种在国际贸易中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且我国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国内的天然甜味剂如甘草提取物、天然色素和天然香料等天然提取物,都受到了国际市场的青睐。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企业大约3000家,2010年食品添加剂产量达到710万吨,比上一年增加了11%,销售收入达到72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12.5%,出口创汇32亿美元。其中,天然色素、焦糖色素和天然提取物色素等着色剂类产品的产品产量为35万吨,销售额达30亿元人民币;乳化、增稠及品质改良剂产品产量达到62万吨,销售额近30亿元人民币;甜味剂年总产量约130万吨,其中化学合成高倍甜味剂产量约12万吨、糖醇类甜味剂约为115万吨;防腐、抗氧化剂总产量约24.5万吨;香精、香料类产品的产量约为12.1万吨;其他包括柠檬酸等大宗产品的总产量为447.9万吨。

    现阶段,我国食品添加剂产品种类繁多,既有合成的化工类产品,也有天然提取物质、微生物发酵产品,涵盖了多个领域。生产企业数量多,大部分规模较小,往往是一个小产品有几十个企业生产,少数用量少、档次高的食品添加剂仍需要进口。比如木糖醇,我国的生产和出口居世界第一,但是其他国家如俄罗斯等,每个企业的产量大概是3000多吨,一个国家就两三家,而我国有50多家,每家仅300〜500吨,总和最大,企业数量多,规模相对较小。

    企业工艺、手段、企业和管理相对存在差异,生产能力、新技术开发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科技人才的储备、在市场中转向的能力显得不足。生产同一食品添加剂产品的企业数量多,造成资金和设备的重复投入和产品的重复产出,产品的成本普遍居高不下,且大多为粗加工产品,而要开发新品种食品添加剂单靠一两家规模较小的企业是不可能的,既缺乏足够的资金又缺乏足够的技术投入。

    近年来,食品添加剂行业结构不断完善,从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已经开始出现企业集中、规模变大的趋势。另外,除了沿海的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食品添加剂行业相对发达以外,中部地区的一些省份食品添加剂行业现在也在蓬勃发展。食品添加剂行业只有不断加大科研投入,通过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不断提高质量水平,才能保证我国食品添加剂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国外食品添加剂管理概况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尽管世界各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不尽相同,但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监管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有关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的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

    1.国际组织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和世界卫生组织(WHO) 负责管理国际的食品添加剂的应用开发。FAO/WHO设立了一个国际性专家咨询机构——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评估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等物质的安全性。

    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CFA)负责世界共同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对JECFA所通过的各种食品添加剂标准、试验方法、安全性评价等进行审议和认可,再提交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复审后公布。2007年颁布了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第八版(CXS-192),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汇总了法典各产品标准中涉及的添加剂条款,将这些条款按照新的格式要求列入GSFA。 

    截至2006年第29届CAC会议,CAC标准中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规定共1119项,占CAC标准的23.4%。我国自2006年起作为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每年在我国主持召开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

    2.欧盟

    欧盟委员会自20世纪60年代初起统一协调内部食品安全监管规则,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统一管理欧盟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事务,负责与消费者就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对话,建立成员国食品卫生和科研机构的合作网络。欧盟统一制订了通用食品法、食品卫生法等20多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形成强大的法律体系。欧盟食品添加剂立法和标准是通过科学评价和协商,制定出能为全体成员国接受的食品添加剂法规,以肯定的形式公布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使用特定条件及在某类食品中的最高限量等。

    为协调各成员国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监控,欧盟成员国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欧盟指导规则规定了食品控制官方机构和相关措施,明确了各成员国控制机构必须遵循的原则,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管理协调一致。如欧盟法规规定,某成员国控制机构判定一个添加剂产品不符合欧盟食品法规的要求,应将此信息报告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每星期发布上述通告,告知各成员国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某个第三国的食品经常违规,欧盟可能会决定在所有的欧盟入境口岸对其进口的产品实行100%的检测,如对欧盟的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的话,欧盟将禁止从第三国进口此类食品。

    欧盟涉及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主要有:Regulation ( EC) No 852/2004、Regulation (EC) No 178/2002、食品添加剂框架指令89/107/EEC等法律法规,以及和着色剂规定(94/36/EC、95/45/EC、2006/33/EC)、甜味剂规定(94/35/EC、95/31/EC、2006/128/EC)、着色剂和甜味剂以外的食品添加剂(95/2/EC、2006/52/EC、2004/45/EC、2006/129/EC)等标准。(未完待续,转第146期《消费指南》本栏目)

食品添加剂解读

专家支持:国家食品质检中心(上海)副主任 段文锋

     木糖醇

    木糖醇是一种五碳糖醇,为白色晶体或白色粉末状晶体,是木糖代谢的正常中间产物,广泛存在于果品、蔬菜、谷类、蘑菇等食物中。

    木糖醇入口后往往伴有微微的清凉感,这是因为它易溶于水,并在溶解时会吸收一定热量。常温下木糖醇甜度与蔗糖相当,低温下甜度为蔗糖的1.2倍。

    木糖醇在化工、食品、医药等工业中广泛应用——

    木糖醇是较安全的甜味剂、营养补充剂和辅助治疗剂;

    食用木糖醇不会引起龋齿,适用于作口香糖、巧克力、硬糖等食品的甜味剂;

    可与其他糖类、醇类调和食用,可作为低糖食品的甜味剂;

    木糖醇口感清凉,可用在爽口的冷饮、甜点、牛奶、咖啡等行业,也可使用在健康饮品、润喉药物、止咳糖浆上;

    可作为蔗糖代用品,防止蔗糖食用过多引起的糖尿病肥胖症;

    可作为化妆品类的湿润调整剂使用,对人体皮肤无刺激作用;

    木糖醇具有吸湿性、防龋齿功能,并且液体木糖醇具有良好的甜味,所以可以代替甘油作烟丝、防龋齿牙膏、漱口剂的加香、防冻保湿剂等;

    液体木糖醇可用在蓄电池极板制造上,性能稳定,成本低,比甘油更佳。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木糖醇作为甜味剂列入了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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