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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2012-02)
2012-02-15 14:15: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用心识别6种染色干货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工商局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染色”食物在一些干货中存在较多,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识别这些食品。

    莴苣干:正常的莴苣干呈暗绿色,有莴苣的清香。加了色素的莴苣干颜色特别绿,没有莴苣清香,用水泡后,水会变成淡绿色。

    大黄鱼:经过染色的新鲜大黄鱼,冰块会出现黄色,用手摸鱼,手也会出现黄色。

    干辣椒:正常的干辣椒颜色有点暗,硫黄熏蒸后干辣椒颜色过于鲜艳,色泽发亮、带有亮橙色和半透明感,细闻有硫黄气味。

    枸杞:天然枸杞比较干燥,酸中带甜,颜色略发暗,略带土色。硫黄熏蒸后的枸杞摸上去有黏滞感,颜色特别鲜红、光亮。

    银耳:正常的银耳呈本黄色,经硫黄熏蒸后会去掉黄色,外观饱满充实、色泽特别洁白。

    黄花菜:正常黄花菜颜色有点发暗,一般存货颜色会呈黄褐色,那是正常现象。而硫黄熏蒸后的黄花菜颜色黄白色,看上去特别干净、饱满,但没有黄花菜的清香味。

    购买食品五项注意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各地消协组织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物五项注意。

    一要尽量购买知名品牌企业的食品和尽量到大型超市、商场购买。

    二要看清食品标签,上面应注明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标准代号。凡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的产品,都应有“QS”标志和生产许可证编号。“QS”目录里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及保健食品。

    三要尽量避免选购在配料表中注明添加了多种甜味剂和多种防腐剂及多种合成色素的食品,尤其是儿童食品。

    四要注意保健食品的适用范围。保健食品只适用于特定人群,有调解身体机能的作用。但保健食品不能当做药品来服用。

    五要在购买食品时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后能用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港澳游购物如何避开陷阱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去香港、澳门旅游购物,然而由于不了解香港、澳门地区的一些消费条款,极易陷入“消费陷阱”:

    水货与行货 在香港的许多商店,商品都标明是水货或行货。但此“水货”并非内地俗称的“水货”。内地称为“水货”的多指“走私货”和“假冒伪劣”产品。在香港,有很多国际品牌由总代理售卖,俗称“行货”。但法律也允许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这些商品被称为“水货”或者“平衡进口商品”。在香港,水货品种甚至多于行货,售价一般也比较低。但应注意的是水货只能由出售的商店负责售后服务。若要购买行货,在付款前就要向店员要求并问清楚,并在单据上列明所购买的产品是由总代理负责售后的,从而享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退、换货 香港、澳门当地出售的手机与电子产品并无“三包”义务。在港澳购买价格较高的电子数码商品时要对商品的价格、性能,尤其是售后服务等事项进行全面了解,香港政府只规定了商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出售后的商品因质量问题或销售商无销售资格等原因,消费者才可要求退换。因此消费者应注意与经营者协商,因为如遇到问题,商品的退、换、保修等完全按照销售时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书面约定(包括说明书等)的内容执行。

    特别要注意,香港《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书》中14天无条件退款的条款只适用于由旅行社组织赴港(澳门不在此列)并安排的购物,个人在港购物不享受该条款的保护。

    据了解,目前香港消委会已先后同广东省、黑龙江省、深圳市、珠海市、天津市、青岛市、西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及澳门等地的消委会/协会签署了消费投诉合作协议;澳门消委会已先后同贵州省、黑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长沙市、吉林市、珠海市、天津市及香港等地的消委会/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这些省区市的消费者如在港澳地区遭遇消费侵权,可直接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海琳)

    勿购买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品

    海南省商务厅近日发布酒类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拒绝购买不能出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经营者的酒类商品,在购买进口酒品时要查看所购酒品是否有中文标识。

    消费警示中提醒说,酒类采购商采购酒品时,应查看供应商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并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对进口酒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卫生证书》复印件。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要注意查看经营场所是否有《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及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主动向酒类经营者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保健酒和啤酒除外),并要求其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和盖章。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酒类商品时,要查看所购酒品是否有中文标识,瓶盖、防伪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慎买节后甩卖礼品

    随着春节假日的结束,一些经营者纷纷将节日礼品以优惠、打折的形式促销,还有个别游商直接将商品摆到街头叫卖,更有一些人将一些节日用品通过网络形式进行销售。然而,这些商品中有的已经超过保质期或是临界食品,有的没有生产厂家和厂名厂址,属于“三无产品”。近日,济南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节后礼品——

    消费者在购买节后礼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商店超市,保留好发票,同时,对商品的质量,尤其是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和有关的质量标准进行严格的查验,防止买到不合格的商品。尽量不要在街头购买流动商贩的商品,特别是食品、保健品。在网上购物要做到查验商品后再付款,或通过网银进行第三方付款的形式进行交易,避免买到劣质商品。

    警惕超市小票含玄机

    北京市海淀区消协最近揭秘了超市小票三大玄机,并提示消费者去超市购物时保管好购物小票,仔细核对。

    一是商品变身:例如本来是购买“黄瓜”,在购物小票上却摇身变成了“沙丁鱼”;

    二是单价涨价:店内的价签上标的是优惠价,而收银台核算时,购物小票上的价格却变成了原价;

    三是单价打折而总价不打折:购物小票上标的单价是优惠价,总价却仍以非优惠价核算。

    这些方式较为隐秘,消费者一般不易发现。而超市对此类现象的解释往往是:“商品刚调价,收银系统还没来得及调整”或者是“商品贴错了条码”。海淀区消协提示消费者,去超市购物,要仔细核对购物小票上的商品名称是否与所购商品一致;购物小票上的商品价格与店内明示的价格是否一致;总价是否出现了差错。如果发现错误,应及时向商家反映,避免自己的损失,也使更多的消费者受益。

《消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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