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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2012-03-15 14:01: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社会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食品安全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安全问题,更是关系国家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

    中国地域面积广大,区域差异显著。鉴于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关键地位和重要性,《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确立了由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一负责的工作机制,以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中的作用。

    这个工作机制其实早在2004年就已有相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就提出了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全面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进一步搞好与有关监管执法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尤其要解决执法监督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决不能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切实承担起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

    2.具体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为了达到最大程度地保证食品安全的目的,必须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穿于从种植养殖环节,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的全过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是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利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保证政令畅通。

    ■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进行安全性评估,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 质检部门

    质检部门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对食品生产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食品添加剂进出口的监督检查。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范围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 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 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督促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自律机制。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和保管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餐饮单位是否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是否采购非食用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实施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监测和抽查,核实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食品工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的行业管理,制订食品添加剂产业发展政策,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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