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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2015-03-20 14:27: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陈萍

   让我们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营造“阳光的消费环境”!阳光的消费环境,需要阳光的品牌、阳光的产品,更需要阳光的你我他!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如期而至!

   “3·15”到来之际,重温习主席“三个转变”,又深深体味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饱含了“中国企业务必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务必全心全意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仁德思想。即生产企业务必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好的产品和好的服务;生产企业务必要不断提升高质量带来的经济效益、为中国国家品牌的形象提升服务。“三个转变”,象春风沐浴着苍穹,象春雨滋润着大地。“三个转变”给中国企业指明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并将逐渐成为“中国品牌企业的信仰”。

   质量的发展离不开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主题是“依法监管阳光消费”。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依法监管阳光消费”这个主题,就是号召全社会共同营造“阳光的消费环境”。生产企业要以阳光的心态做产品做服务,自觉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让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更加有保障。同时,每一位消费者要以阳光心态消费,要提高质量意识,掌握质量知识,勇于举报质量违法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要加强服务监督,引导行业诚信自律。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质量事件,宣传推广优质品牌。社会共治,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李克强总理强调“维护质量安全是全世界的共同责任,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中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必须在国际市场上接受全世界消费者检验,只有“中国好品牌”,才有机会在国际市场中赢得消费者亲睐。

   质量是人类社会永无止境的追求,提升质量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更离不开法律强有力的支撑。1999~2007年间,记者从事过6年质量投诉工作、3年“质量维权”与“质量普法”新闻采编工作,经由本人采访调查、协调解决的投诉案件高达4320件,案值高达2.8亿元(指投诉方直接经济损失)。一些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完善,服务更不完善,给消费者带来了麻烦、损失、伤害。一个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有时会给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乃至社会带来灾难,因此,人们开始依法维权、呼唤质量、呼唤服务!那时处理投诉的依据主要是《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及《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产商品退换规定》、《手机三包规定》等,实践证明,法律法规是行业和社会的行为准则。当前,国家提出并实施“依法治国”的长期方略,唯有这样,中国企业才能在产品质量上下真功夫,技术才能不断创新,产品品质才能不断提升,产品的品牌强度和价值才能不断提升,“中国创造”、“中国质量”才能畅销全球,“中国品牌”也才能畅游全世界、唱响全世界,中国企业才能走得更稳更远,国家才能发展得又好又快。

   让我们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营造“阳光的消费环境”!阳光的消费环境,需要阳光的品牌、阳光的产品,更需要阳光的你我他!《中国品牌》2015年3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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