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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超市销售纸杯大多未达新标
2012-06-07 07:50: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新推荐性国标已实施4条禁令未执行

武汉超市销售纸杯大多未达新标

    本报讯 (马 辉 记者陈铁)6月1日正式实施的纸杯国家标准规定:“杯口距离杯身15毫米内、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应印刷”、“不得使用荧光增白剂增白”、“纸杯不应有异味”……可在武汉市部分超市卖的纸杯,大都未到国家新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于去年底,发布了《纸杯》国家标准,规定了4条禁令:从今年6月1日起,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得印刷图案;不得人为添加荧光增白剂;不得用回收材料当纸杯原料;要使用环保油墨。

   记者在该市几家大超市看到,超市内卖的幸福人家牌纸杯,杯身印满了绿色花朵;爱之佳牌纸杯,上身没印刷,但下身却花枝招展;美丽雅牌纸杯,上下都留有空白,但空白的高度也不太够;没看到执行新标准的纸杯。

   记者问一超市店员,店员说,不知道有新标准。联系多家超市的客服电话,商家均表示:未接到纸杯必须换新装的有关通知。武汉市爱之佳实业公司一工作人员说:已接到执行纸杯新标准的通知,车间已在按新标准生产纸杯。目前,纸杯正处在过渡期,老款杯子也是合格品。

   在一家超市,记者看到货柜上的一次性纸杯外包装上厂家、材质、执行标准等信息详尽,不过,均印有各式图案,花纹布满整个杯身。在武昌劝业街一批发店内,50只装的纸杯有两种,每卷售价5元的纸杯较厚,售价3元的纸杯纸质很软,杯身均布满花纹。店老板称,因为顾客选购时,喜欢漂亮一点的杯子。

   据业内人士解释,“杯口距离杯身15毫米内不应印刷”的标准,是为了避免油墨进入口中;而“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应印刷”的标准,则是为了避免杯子叠放的时候油墨污染杯子的内壁。

   武汉市质监局相关人士介绍,纸杯新国标为国家推荐性标准,不具强制性,并未强制各厂家执行。不过,记者了解到,部分厂家已开始执行新规。江岸区一家纸杯厂的陈厂长称,该厂已更换新的印刷图版,按新标准生产纸杯。不过,如果客户有特殊需要,也会生产全身彩装的纸杯。

   专家提醒,消费者应从安全角度出发,在正规渠道购买不使用任何油墨印刷的白色纸杯;不要使用味道刺鼻的纸杯;过软的纸杯盛水后会出现渗透,质量难以保障;尽量不要用一次性纸杯喝酒,因为酒里含乙醇,会溶解油墨;此外,用纸杯喝水时,第一杯水尽量倒掉。《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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