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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行业潜规则需要创新监管模式(上)
2017-09-19 09:33: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 西 风

行业潜规则影响质量提升已成社会共识。

与偶发的、单个企业质量事件的影响不同,每一次质量潜规则事件,都对消费者或者用户、相关企业、行业和监管者带来广泛的影响,甚至“莫大的刺痛”。

如何提高公众对质量监管的信心,打造公众可信任的监管体系,摆脱监管部门在社会舆论面前的被动局面,应当是质量提升的着力点。

现阶段,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积极措施,通过创新制度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可信任的监管体系。

建立一站式质量违法举报与投诉受理信息系统

消费者、用户是质量违法问题的受害者,也是质量违法行为的监督者。目前,消费者面对质量问题的普遍困惑仍然是,投诉、处理困难重重,在法律法规诠释、产品质量鉴定、合法权益维护等各环节,仍然是非常被动,投诉处理程序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相关部门和机构协调者“踢皮球”、“和稀泥”等情况依然存在,消费者对投诉效果缺乏信心。

建立统一的、公开的、一站式质量违法举报与投诉受理信息系统,明确受理程序、处理程序、回复程序及其法律依据,让消费者和用户知道问题所在、处理程序、回复结果和处理结果,可以大幅提高消费者对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信任度。

建立统一的质量监管执法信息管理系统

目前,监管执法程序和执法过程还缺乏透明度,利益相关者对监管执法过程疑虑重重。有的只知道结果,不知道形成结果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有弹性的空间。这也是公众缺乏信心的重要原因。

建立统一的质量监管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统一的、公开的执法程序、执法案件名称、案件违法时间地点、案件违法事实、执法主体部门和责任人、处理结果和法律依据等,并上传到网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建立质量违法行为现场信息上传和制止制度

在质量执法实践中,有些产品的违法行为和违法问题,通过标识、目测、丈量等简单的方法就可以确定,无需检验检测。但是按照目前监管程序,仍然要走委托检验检测程序,不仅不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也为违法者事后“公关活动”提供了时间和可能。

如果在违法现场简易执法程序就可以得出违法结论,那么就应当像警察处理违章一样,在现场直接把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身份证等图文信息直接上传到监管部门统一的执法信息管理网上。依据质量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有的可以实行勒令立即停产和查封措施,立即收没违法者财务、进出货等凭证,阻断其继续违法行为。这就大大提高了对违法者的震慑。

建立产品质量鉴定检验服务公开平台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往往也是质量违法者逃避执法的一个环节。有的企业不惜对检验检测机构行贿,或者通过灰色利益交割,拉拢腐蚀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出具可以逃避法律责任的检验检测报告。

建立产品质量鉴定检验服务公开平台,对质量投诉产品、质量涉嫌违法产品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和责任人、鉴定结果进行网上公开,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对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形成鉴定结果的监督机制。

建立“吹哨人”制度

有的行业潜规则隐藏较深,其质量违法潜规则的违法动机、违法方式、违法程序、违法地点、违法人员、利益关系等内幕,往往只有行业内部人最了解、最熟悉。尤其是一些比较隐蔽的质量违法行为,其违法者多是非常封闭,对外人非常警戒,外人无从知晓,违法者容易在短时间内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执法人员很难做到及时取证。

尽快建立“吹哨人”制度,大力鼓励和奖励业内人员举报行业潜规则,是发现行业潜规则、威慑行业潜规则、打破行业潜规则、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的有效途径。

建立质量违法个人惩罚与信息公开制度

目前,质量违法行为往往惩罚和通报的是某某企业。但实际上,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违法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股东、老板、高层管理者和从事违法生产的员工等自然人共同实施的。质量违法的处罚责任落不到自然人身上,就会导致威慑力有限。有的企业可以通过更换管理者或者更名来实现“脱身”。

把质量违法处罚的承受者从公司拓展到违法行为自然人(包括对违法参与者自然人的罚款等),并记入信用记录,那么对质量违法行为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慑。比如证监会正在考虑把违法处罚的重心从公司移向公司高管的自然人,这在上市公司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