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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平台责任倒逼电商真打假
2017-11-09 08:3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 郭文斌

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其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据新华网)

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但网购到的假货也是不计其数,因此,电商平台对货品的监管,对打击假货至关重要,直接牵涉到了数亿级消费者们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强化平台责任,从追究责任的角度倒逼出电商平台真打假,从而将网购的假货减少到最低,给消费者一个更为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

今年年初,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市场学助理教授张凯夫用来自60.3万名淘宝消费者、纵跨5个月的购买数据做了一个计量经济学分析:购买到一个1000元的假货或劣质商品,会导致在之后的12周内,一个消费者在淘宝平台上的消费下降3570元。而因售假分子个人行为引发的平台商誉损失,更是任何一家电商平台的无妄之灾。马云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每卖出一件假货,阿里巴巴会损失5个客户。电商平台卖假货的危害是相当大的。

对电商产品的监管,职能部门自然要尽心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电商平台同样也要有自己的监管职责,现在的电商平台也参与打假,但如果再加上追责制,电商平台打假会更彻底些。在打击假货上,电商平台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也不免存在一些“私心”:如果打假打得太厉害,会对自己的声誉造成不利,在打假力度上或许会有手软的时候。对电商平台给予追责,就是要将电商平台打击假货的责任明确下来,从而进一步明确电商平台的角色定位,即要和职能部门一道共同打击假货。

打击假货,电商平台责无旁贷,必须要提高技术含量,细化打假操作,方能走得更快走得更远。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