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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内蒙古企业行”活动纪实
2017-11-20 09:33:17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科技服务企业 助力质量提升

——“质检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内蒙古企业行”活动纪实

编者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质量强国的行动指南,对企业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开展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专家企业行活动是质检总局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委专家企业行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25日至28日,内蒙古质监局组织了“质检总局科技委专家内蒙古企业行”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分计量和质检两个学科工作组,由科技委专家带队,对接企业需求,主动上门服务,进行政策解读、技术培训,望闻问切、把脉开方、现场诊断,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项目建设等方面遇到的技术难题,以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2017年质检总局科技委质检专家组企业行前期工作会议

□ 闫锡坤 付晓娟 钟利丹 王 涛

“新型水溶肥料中水不溶物含量不达标,希望专家能帮助解决这一难题。希望能在肥料标识、化验员培训方面予以技术支持,帮助我们做好技术更新和质量提升工作。”9月27日,质检专家组一行来到位于呼和浩特市东郊的内蒙古耕宇化肥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杨瑞峰请专家组参观了这里的实验室,并提出了上述问题。“内蒙古石化院作为一所科研与检测机构,为企业提供化验人员培训、先进仪器设备使用规范、最新标准、组建化验室、技术咨询等服务。我们将对接企业需求进一步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工作,接受企业和消费者的咨询,与企业、消费者建立帮扶联系服务制度。”质检专家组组长李强现场提出了解决办法。这是质检总局开展科技委专家内蒙古企业行活动解决的诸多问题中的一个。

今年9月下旬,内蒙古质监局组织的质检专家组携带着刚刚出台的《指导意见》单行本及宣传资料,奔忙于对口服务的重点企业间。

质检专家组根据不同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专家和科技骨干。组长是由质检总局科技委专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石化院)院长李强(内蒙古大学硕导、正高级工程师)担任,18位成员是由内蒙古石化院、内蒙古建材产品质检院、内蒙古标准化院、内蒙古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电子信息产品质检院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在活动前制定了详细的《2017年质检总局科技委质检学科工作组企业行活动方案》,经过前期调研及选点,发放了《“质检学科工作组企业行”企业需求征询表》,最终确定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耕宇化肥有限公司这3家企业为此次活动服务对象。

送《指导意见》进企业,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措施

专家组利用3天时间走进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耕宇化肥有限公司,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在提升产品质量过程中遇到的与质检工作相关的技术问题,推动企业实现质量标准化管理,加强质量过程管控和标杆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这次活动我们要充分发挥科技委专家、内蒙古质监局学科带头人优势,解决企业在提升产品质量过程中遇到的与质检工作相关的技术问题。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服务的同时,与企业建立长期有效的协作机制,加快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助力我区质监事业的发展,为自治区产业升级保驾护航。”9月21日,李强在前期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活动的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恰逢《指导意见》出台不久。专家组每到一处,先向企业传达《指导意见》和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并为企业发放了《指导意见》单行本。“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出台,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质量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党和国家的号召是我们行动的指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宣传贯彻《指导意见》,提升整体质量水平是我们的共同任务……”专家组在把《指导意见》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的同时,还进行了深入的解读。企业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第二届中国质量大会精神,认真研究落实质量(上海)提升行动措施,共同把内蒙古的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

为在建液化石油气工程提供支持、指导和帮助

9月25日一早,质检专家组一行走进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该公司是集城镇燃气销售、服务、管道安装、维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热设备设施的销售、安装、维修为一体的国有企业,承建重要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整合和经营燃气供热、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项目,承担政府“煤改气”工程等。

“经过近一年的建设,又一个燃气充装站顺利通过验收了,这得益于内蒙古石化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了返工、返修,保证了工期按时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秀清高兴地说。

据了解,内蒙古石化院是自治区内惟一具有石化工程监督政府职能的单位。在进行石化工程现场监督过程中,内蒙古石化院严格按照《内蒙古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现场质量监督检查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分为5个质量监督阶段:首次监督检查、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建构筑物交付安装前监督检查、系统压力实验前监督检查和系统冷试车(联动试车)前监督检查。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以节点检查内容为方式,安排相关监督人员到现场,使监督人员及各建设项目更加清楚监督的依据及内容,大大增强了监督的规范性、时间和人员的调配性,使监督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制,严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工程材料检验关。

近年来,内蒙古石化院在提高监督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同时,也聘请了大量与石化建设工程有关的技术专家,成立了石化工程专家库。根据每个阶段工程施工现场中涉及到的一些复杂的工艺及技术要求,从专家库中挑出并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这样既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专家库的利用率,同时还能为企业减轻不必要的负担,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

在与专家组的座谈中,刘秀清说,希望内蒙古石化院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在工程质量发展政策、工程监督手续、标准制定、产品检验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早日完成工程、燃气供热、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LPG)工程的建设及运营,加快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特别是做好大气污染环境治理,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加快呼和浩特市经济发展。

专家组中来自内蒙古标准化院的专家朱晓春、籍凤英就企业标准方面与企业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同时给出了建议。内蒙古石化院工程监督科科长王冉就该公司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项目施工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答疑,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

为化工企业现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答疑

“现阶段,脱硫剂检验标准的缺失、化验人员缺乏检验经验和技术等问题亟待解决。”9月26日,质检专家组走进了此次活动的第二站——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质检处处长郭立辉焦虑地说。

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基础和精细化工产品及化工机械设备的支柱企业和全国氯碱工业重点企业。主要生产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盐酸、脱硫剂、电石、液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化工产品。郭立辉表示,“质量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日益明显,产品质量的高低是企业有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质量提升永无止境,提高产品质量是保证企业占有市场,从而能够持续经营的重要手段,质量管理是在持续不断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规范起来的,欢迎质检专家多开展这样的企业行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专家组一行参观了企业的总控室、生产车间和实验室,并与企业管理人员和质量控制、标准、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解答技术咨询,内蒙古建材院专家温茂就脱硫剂标准制定给企业支了招。

内蒙古石化院专家与企业达成了进一步加强检验人员培训的协议。据了解,内蒙古石化院为更好地为工程监督和产品检验提供技术支撑,专门成立研究室,组建科研实验室(该实验室是全国质检系统首家成立的科研实验室),加强科技、标准化与研究生培养工作。同时,内蒙古煤化工标委会秘书处设在内蒙古石化院,内蒙古能源化工标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成立。先后被内蒙古科技厅确认为自治区级科研单位,并被批准成为全区大型仪器共享试点单位;国家天然气煤化工质检中心被吸纳成为国家化学品质检中心技术联盟成员;被教育厅批准成为内蒙古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为化肥生产企业提供智力支持把好化肥质量关

9月27日,专家组来到了位于呼和浩特市东郊的内蒙古耕宇化肥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杨瑞峰正急切盼望着专家组的到来。

内蒙古耕宇化肥有限公司在提升产品质量过程中,遇到化验人员不足、缺乏检验技术、缺乏先进的检验仪器、检验方法老旧、仪器设备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内蒙古石化院作为一所科研与检测机构,向其提供化验人员培训、先进仪器设备使用规范、最新标准、组建化验室、技术咨询等服务。具体方式:一是企业的化验人员可以在内蒙古石化院检验室进行系统的检验培训,包括检验方法、仪器使用、操作规范等方面;二是内蒙古石化院的检验技术人员去往企业,开展化验人员培训课程,实时指导企业的检验检测工作,努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检验检测能力,为产品的高质量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专家组在进行了现场技术咨询服务和答疑后,也与企业达成意向,择期开展技术培训。

“农民群众获得了丰收,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这要特别感谢内蒙古石化院的帮助和指导。”杨瑞峰高兴地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一位农民发来了丰收的照片,他种的甜菜在使用了我们厂生产的化肥后,单产增收近500公斤。”

每年一到春耕时节,市场上很多肥料出现了包装标识不实、夸大有效成分等现象。例如,将肥料中总养分含量(N+P2O5+K2O)标成总有效成分含量(N+P2O5+K2O、S、Ca、腐殖酸等),以此来提高复合肥料的总养分含量,进而误导和蒙骗农民。在这个问题上,内蒙古耕宇化肥公司市场销售人员也提出了要按市场上的这种标识方法对化肥包装进行标识的要求,但企业质量把控人员没有草率采纳意见,而是找到了内蒙古石化院进行咨询,内蒙古石化院正高级专家赵力英就化肥的标识的规定等标准进行了详细地解释,把肥料中的总养分含量标成总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鼓励企业诚信经营,靠质量赢得市场。

据了解,内蒙古石化院承担肥料产品抽检工作,重点是对企业生产的肥料质量以及产品标识是否合格进行抽查和检测。严格按照GB 18382、GB/T 8572、GB/T 22923、GB/T 8574等国家标准,对肥料产品质量、产品标识等内容进行检验检测,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强化对肥料生产源头的质量监管,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科学可靠的理论依据。严把肥料“质量关”,确保市场“放心肥”,有效净化农资市场,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提供科学保障。

此次“企业行”活动得到了企业的好评和欢迎。他们表示,这次活动非常及时,质检总局科技委派质检学科工作组专门前来答疑解惑,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企业的成绩和效益离不开对质量管理和质量把控的重视,离不开各级质监部门、各位技术专家的支持,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多组织、多开展,运用质检技术手段,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技术服务,使企业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次活动是内蒙古质监局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部署安排的具体措施,也是2017年“质量月”活动重点工作之一。内蒙古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对此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今后要多开展专家服务企业活动。霍武在相关会议上要求,各技术机构要积极服务企业质量攻关、工艺改进、科技研究,提升质监技术机构服务效能;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下最大气力抓好质量提升行动;以质量提升来引领、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质检总局科技委专家参观内蒙古耕宇化肥有限公司实验室

专家组在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

专家组参观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控室

内蒙古石化院检验人员正在施工现场进行金属材料检验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