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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意见》
2018-07-13 10:41:22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意见的通知》7月9日正式印发,明确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发展合作署、能源局、林草局、外汇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20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办转发。

《意见》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进口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经济结构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稳定出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自由贸易。

《意见》从优化进口结构促进生产消费升级、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积极发挥多渠道促进作用、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4个方面提出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15项大的政策举措,并且明确了每项政策举措的具体落实部门,其中9项大的政策举措市场监管总局按照职责参与分工负责。

具体来看,优化进口结构促进生产消费升级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参与的政策举措主要有: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支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等。

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参与的政策举措主要有: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充分发挥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的作用,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作为重点开拓的进口来源地,加强战略对接,适度增加适应国内消费升级需求的特色优质产品进口,扩大贸易规模;积极推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谈判,加快建设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等。

积极发挥多渠道促进作用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参与的政策举措主要有:创新进口贸易方式,加快出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具体方案,统筹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正面清单;加快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研究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积极推进维修、研发设计、再制造业务试点工作等。

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参与的政策举措主要有:大力培育进口促进平台,培育形成一批进口贸易特色明显、贸易便利化措施完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优化进口通关流程,推动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的国际互认,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健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加强进口行政审批取消或下放后的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国内营商环境,加强外贸诚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推进以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体系为核心的进口消费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进口消费质量安全投诉平台,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和完善国内市场秩序等。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