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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承诺制度
2018-07-17 10:10:39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八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促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激发市场投资新动力和活力,节省企业开办时间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通知,在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中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度。

容缺受理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办理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时(按照市审批办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除申请表之外缺少其他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书面承诺在行政机关作出审批决定前补齐所有欠缺材料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承诺可以先予受理。

申请人书面承诺补齐材料的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未按照承诺书补齐材料的申请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将被列入“行政审批诚信档案黑名单”,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已经被列入该市“行政审批诚信档案黑名单”的申请人,不适用该容缺受理承诺制度。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申请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含全程电子化企业主体登记事项)的,暂不适用该容缺受理承诺制度。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景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