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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专供商品不是法外产品
2018-07-20 10:40:55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李宁一

时下,“电商专供商品”成了线上新亮点、网购新时尚,受到消费者追捧。与线下产品相比,线上产品最大的好处就是价格要低不少,但是据披露,这个较低的价格,却是通过产品“缩水”“减配”换来的,这让公众对电商专供商品的质量状况产生质疑。

据报道,不久前,浙江宁波市场监管局和宁波市消保委通过线上线下不同渠道,购买了40组对比样品,委托有关技术部门检测,结果发现:网购电磁炉比线下款少了一些电器元件;网购吸尘器吸口直径比线下款小10毫米;同品牌同款服装,线下样品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但线上服装色牢度等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

电商专供在对外宣传时往往玩文字游戏、使障眼法,模糊产品的性能、构成、等级、注意事项等内容。更有甚者,以电商专供为幌子,对产品虚假标注、夸大宣传,而实际上对产品的功能、质量大做手脚,这是典型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不仅在感情上欺骗和伤害消费者,而且涉嫌质量欺诈,违反了相关法律。虽然是电商专供,也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真实信息,要保证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以便行使选择权。其实,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及产品标识均有明确的要求,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产品质量应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电商专供商品理应遵守规定。

产品质量法是规范产品质量的总依据、总遵循,企业生产产品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这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求。一些电商专供商品企业漠视法律法规、游离于产品标准之外,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企业的功利心态、侥幸心理和短视行为。须知,这种糊弄一时的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迟早都会原形毕露、自毁品牌声誉,也会连累电商平台,长此以往,最终会失去消费者、丢掉市场。

网络购物的初衷是厂家为了节省实体店面房租的支出,减少仓储、物流等中间环节,尽可能降低成本,最大限度获取利润,真正让网上产品比实体店价廉物美,这体现出厂家优惠消费者、方便消费者网上购物的电商理念。但无论销售方式如何变化,电商平台的本质还是销售商品,而且是销售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企业不管出于营销策略还是打价格战,专供商品都不能降低质量标准,如果“价钱优惠、质量打折”,那就完全背离了网络购物的初心和本意,网上购物本是“互利共赢、让利于民”的大好事,却变成了“偷工减料、忽悠网民”的窝心事,这样的电商专供又有何意义?

说到底,不管销售渠道和方式如何变化,商品的本质不会变,商家追求利润的本性不会变。电商专供供应的是产品,是产品就要符合质量要求,就要受产品质量法的管理。网络销售只是商品销售的渠道之一,但不是法外渠道。网络再大大不过法网,电商专供再“专”专不出法律。一句话,电商专供商品不可能成为法外产品。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景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