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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找零四舍五入该改了
2019-04-26 10:08:10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李方向

2019年2月2日下午,肖先生在永辉超市纺渭路店购买了54.76元的商品,他支付了55元现金,肖先生发现超市少找了4分钱,对方称分币四舍五入是商家规定,遂将超市告上法庭。

4月23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支持肖先生要求超市退还4分钱并承担诉讼费。

(据《华商报》)

由于超市存在散装商品,顾客购物出现几毛几分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尤其是超市为了营销而故意把散装生鲜产品定价到分,可是结账时却对分币实行四舍五入就不正常了:作为超市,“四舍”是超市的权利,而“五入”则超越了超市的权限。

钱再少也是顾客的私有财产,其他人都无权替顾客作出决定,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如:《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因此可以说超市四舍五入是违法行为。但从实际情况看,超市找零四舍五入并非个案,而是超市的“潜规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物价法》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显然,超市找零四舍五入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价法》。为此,有关部门要对找零四舍五入进行亮剑,绝不允许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再持续下去。

不可否认,市面上流通的分币较少,给超市找零带来一定困难,但这并非是个死结:若确实无法找零,则主动让利——彻底省掉“零头”。也就是说,对于分币找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舍不入”,尽可能地让利消费者。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