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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征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9-04-26 10:08:14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吴学安

近日有消息称,我国已试运行并即将正式上线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新报告将更加细化,包含个人水费、电费的缴费情况等。针对这些情况,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4月22日表示,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的信用报告没有变化,不是所谓的新版信用报告。

(据《光明日报》)

中国的征信体系建立较晚,如今又面临着信息爆炸、人工智能技术日新月异等新情况,作为唯一“官方版”的信用报告,央行征信系统自然会受到各方的关注。“拖欠水费将影响征信”是之前一些媒体对新版个人信用报告的解读,自然引起人们的焦虑情绪和反对意见。毕竟,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不等于让大多数人心有余悸、噤若寒蝉。

个人征信系统,是现代国家呵护社会诚信、提升社会运转效率的重要制度设计。征信技术的不断进步是好事,但是通过制度措施构筑“护城河”,防止征信技术的不当运用对征信对象造成“误伤”,同样是征信机关应当考虑的问题。这是因为,个人信用一旦留下污点,意味着贷款、买房甚至交通出行,都有可能受到影响。征信如果过于泛化,不仅有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之嫌,而且会增加社会运行的成本,与降低交易成本的初衷相悖。本该是帮忙,反倒变成了添乱。

市场经济需要更多更好运用法治和信用来保障,否则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会遇到阻力,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就难以得到真正体现。公众对于征信系统采集个人信息的疑虑,央行的介绍给出了明确回复,毕竟如何采集个人信息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失信者所要付出的代价越来越高,滥用征信,实际上是在破坏征信,背离了制度设计初衷;另一方面,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的征信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它直接针对的是个人权利。在公权力强大的背景下,征信权必须有法律上的严肃、规范,也应该关进“制度的笼子”。

征信技术水平的提高,并不必然意味着征信结果的客观正确,弄不好还会“误伤”征信对象。譬如,拒交水电费有可能是消费者故意为之,也有可能是经营者服务不到位,消费者投诉无门才出此下策,直接将其列入征信系统有失偏颇。同时,提高征信系统公信力,期待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提高纠错的及时性,使被“误伤”的主体找回清白之路变得不再艰难。从央行此次表态看,这种谨慎态度值得肯定。因为拖欠水电费等行为,原因比较复杂,而且“法无授权不可为”,如何采集这类个人信息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也正因为此,对失信行为的界定,在标准和程序上,必须足够严格、规范,才能体现公平,才能让整个社会真正信服、敬畏。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