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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并举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9-06-19 10:00:54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本报评论员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社会高度关注。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这对于共享食品安全成果,营造人人参与、各尽其责、合力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绝大多数食品的质量安全是有保证的。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受产业发展水平、企业管理水平、消费结构水平、诚信道德水平等因素制约,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一些违法违规顽疾仍未根治,新的问题时有发生。食品安全体制机制、法规制度、技术能力等方面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定程度上引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影响着公众对食品消费的信心。

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确立“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关注“德”与“法”两个维度,可以说抓住了食品安全治理的关键。所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法并举是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

在心为德。就食品安全而言,强调“德”,就是要加强内在约束的作用。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者。我们常说,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即强调生产者责任。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归根到底是要通过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来实现。如果每一个食品生活经营者都能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进而诚信自律,严格按照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企业并不在少数。正是有这些企业在,我们才有总体向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不过,就目前情况看,仍有一些企业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较为淡薄,内在约束力较差,往往为了利益而失德,甚至做违法之事。

当内在约束力不足,就要发挥“法”的外部强制力的作用了。所谓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强调的即是这种外部强制力。只有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食品安全追溯入法,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戒除违法侥幸心理,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当然,要彰显“法”之威严,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都能够恪尽职守,当好“守门员”。必须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各环节领域的隐患,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惩处体制机制,强化执法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警示、震慑所有企业不敢越雷池半步。这样才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扭转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消费安全感。

德与法可以分而言之,但在社会实践中却是并行兼施、不可偏废的。自律是良好的理念,但决不能仅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要通过“理念+规范”来促进企业践行,以具体化要求让企业懂得如何自律、在哪些方面加强自律。而加强外部监管,则要严字当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这“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改革创新深化市场监管,以良法善治维护公平竞争。

德法并举,亦需社会共治。保障食品安全不是某个人、某个企业或某个政府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所有社会成员都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到食品安全法理过程中。唯有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食品安全问题才能无处藏身,从而从根本上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