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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立案查处不合格运动头盔
2019-07-25 11:32:05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陈梦竹

近期,浙江省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对永康市某休闲用品厂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2019年1月,当事人开始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90G泡沫垫层的运动头盔,共生产20593只,销售10243只;2018年12月开始生产100G泡沫垫层的运动头盔,生产了800个,未销售。当事人生产销售运动头盔的总货值金额为74362.6元,违法所得为3612.9元。上述所有事实,均有相应证据证实。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依照《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该运动头盔,没收违法生产的运动头盔,没收违法所得3612.9元,罚款7.5万元。

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国家对运动头盔制定了专门的强制性标准GB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根据标准,运动头盔的性能指标主要有头盔质量、头盔视野、佩戴装置稳定性能、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唐先镇这个休闲用品厂规模不小,有7层楼,每一层都堆放着大量图案各异的头盔成品或半成品,价格十分低廉,且这些头盔普遍存在外壳薄、泡沫垫层结构脆弱等质量问题。这家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经营项目为滑板车、户外休闲用品、家居用具、塑料制品制造和销售。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现场正在生产运动头盔产品,部分产品有厂名、厂址、商标标识,但也有部分产品无任何标识标注。经调查,该企业为一家头盔产品生产企业,其产品除了直接由一些电商平台网店进行销售外,也作为轮滑等运动产品的配套部件销往各地。

头盔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等组成,缓冲层是用来吸收撞击能量的适体垫层。但该厂生产的头盔其缓冲层都是泡沫垫,泡沫垫外面也只是简单加了一层塑料壳体。有的塑料壳体极薄,在尖锐物的撞击下,无法有效起到防护作用。

在现场,执法人员重点围绕头盔带子是否牢固、搭扣是否存在松动、头盔壳体是否坚固等质量问题,对运动头盔进行了仔细检查。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10350个“90G泡沫垫层”型号规格的运动头盔,以及800个“100G泡沫垫层”型号规格的运动头盔进行查封,并抽样送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进行检测。

经执法人员随机抽样检测,发现有两批次的头盔在标志、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项目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浙江省运动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本次专项检查不但查清了违法企业生产、销售相关运动用具的数量,还掌握了其涉嫌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了及时抽样送检。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彻查了违法产品的源头和流向。运动用具关乎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只有严查严处,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使得市场主体更有活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