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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开展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19-08-20 10:55:13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开展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规范经营行为 落实主体责任

本报讯 (李玉子)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印发《全省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19年8月20日起,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提高3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全省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全面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汪清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经验,集中开展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风险隐患,努力实现全省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据悉,吉林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围绕5个整治重点采取相应措施,全力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大排查力度,有效规范食品销售主体资格。按照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划分原则,以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所在地、农村村屯为重点区域,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做到不落一村、不漏一户。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办理并公示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使用原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问题;食品销售从业人员能否出示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对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帮助食品经营者逐户建立并公示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即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召回等,为经营者提供各项制度范本。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农村商店、超市、小摊贩等食品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的摊床为重点对象,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要按供货商逐户落实相关资质的索要情况。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食品批发商的监管,要求批发商供货时及时提供本企业相关资质材料,有效解决索证索票难点问题。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检查内容,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认真填写日常检查结果记录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要建立食品经营者监督管理档案,及时归纳记载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为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工作奠定基础。五是开展隐患排查,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清查排查力度,重点清查经销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侵权假冒、“两超一非”等假冒伪劣食品,售卖两证两章一报告不全、未经检验检疫猪肉、不符合温度控制要求贮存食品,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发现“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开展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工作计划,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安排、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将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扫黑除恶重要内容之一,打好攻坚战,努力实现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划分,明确落实监管职责,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清查重点,制定有力措施,提出明确要求,规范执法程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莳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