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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视频刷量(9.5亿次)案件判决
2019-09-11 10:08:57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何 可)流量,是很多视频网站的命脉,可以影响视频网站资源的倾斜程度与广告报价,因此,也常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借机刷量,为自己带来可观利益。近日,全国首例视频刷量(9.5亿次)案件宣判,二审法庭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去年8月24日,该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受到侵害的视频网站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获赔50万元。此前,爱奇艺将飞益公司、吕某、胡某告上法庭,称其运用多个域名,不断更换访问IP地址,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视频访问量,达到刷单成绩,严重损害了爱奇艺合法权益,破坏了视频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在一审期间,爱奇艺指出,在分析后台数据时发现,视频《小林徽因》《二龙湖浩哥之今生是兄弟》分别出现过访问数量急剧升高后恢复平稳的反常情形。仅2017年2月1日至同年6月1日期间,飞益公司使用meijujia字段,对爱奇艺网站的访问日志约9.5亿余条。并请求法院判令飞益公司、吕某、胡某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爱奇艺指控的涉案行为不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但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实情形纷繁多样,对于制定时未显现的以及其他非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可以依据该法第二条予以认定。

一审判决后,爱奇艺、飞益公司、吕某、胡某均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爱奇艺上诉称,一审法院判决飞益公司、吕某、胡某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不足以弥补爱奇艺公司的损失,也与飞益公司、吕某、胡某的违法收益不相符合。飞益公司、胡某、吕某共同上诉并辩称,刷量行为虽改变了视频播放量的数据,但并未损害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即使构成侵权也是公司作为,不应由个人承担。

近期,二审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并指出,虚构视频点击量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制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中,虚构视频点击量的行为,实质上提升了相关经营者及公众对虚构点击量视频的质量、播放数量、关注度等的虚假认知,起到了吸引消费者的目的,故应当按照虚假宣传予以处理。与此同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综合考量酌定作出判赔数额合理,应予维持。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莳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