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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在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组建一支执法队伍
2019-12-13 09:37:25 中国质量报

减少执法层次 强化基层治理

陕西省在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组建一支执法队伍

本报讯 (申 晴 记者王 梅)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近日,陕西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组建一支执法队伍,同时明确了机构整合的范围和原则、机构划转程序,提出了改革时间表。

按照《通知》要求,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后,本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其他事业机构不再承担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责。

记者了解到,此次提出市县两级整合的范围和原则是,行政机关中完全履行执法职责的内设机构和直属行政机构、完全履行执法职责的事业单位或内设机构,应予整合;对以履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为主,同时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承担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剥离整合到综合执法机构;对主要提供技术监测支撑和服务,同时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承担少量行政执法事项的事业单位,剥离行政执法职能,强化公益属性;对执法机构承担的公益服务等非行政执法职能,要从执法机构中剥离出来。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进行。即市级设置综合执法队伍的,区级不设执法队伍;区级设置综合执法队伍的,市级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不再设置执法队伍,其执法职能由同级业务部门内设机构承担。

西安市市本级及所辖区综合执法机构级别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明确。省级以上开发区确需组建执法队伍的,除垂直管理执法机构外,其他的要综合设置,整合组建成一支执法队伍,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审批。

此次,陕西在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上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在乡镇(街道)的站所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领导和管理为主,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其主要负责人考核任免应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

据悉,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革试点,明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