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经营 稳发展 渡难关
吉林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本报讯 (李玉子)2月7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16条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共渡难关。
推行登记注册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服务。市场主体可登陆e窗通系统,在线办理登记业务。推出电子化服务,实现登记注册零见面。
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特种设备等许可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业务实行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简化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程序,对涉及生产经营抗疫物品的行政审批实行特事特办。
支持企业增加防疫消毒物资生产项目。支持有能力的危险化学品工业许可证获证企业(生产变性燃料乙醇和工业乙醇产品生产企业),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生产消毒用酒精。
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对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对因疫情无法按期申请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的单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
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已受理申请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现场评审,改由专家文审加告知承诺的方式;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机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对企业集聚场所提供集群注册服务,允许“一址多照”。
推行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即时办理。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相关专利申请企业的快速授权需求,即时给予审核并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门,并跟踪尽快办理。
合理维持认证证书。至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工厂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延长电梯维保周期。电梯维保企业可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适当调整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远程检查维护。
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质量问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对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推荐质量奖评选时予以优先考虑。
免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凡省内企业新增或转产洗手液、皂类等产品的,其检验检测费用全部免费,并优先提供检测。
开辟商品条码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帮助防疫品生产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在线办理商品条码相关业务,当日完成申报材料初审,上报国家中心审批,批号当日为生产企业产品进行编码。对防疫产品生产企业免费提供线上查询标准服务。
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机构相关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工作。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检定、校准等计量技术服务工作。对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的测温设备,主动上门服务。
利用“三押”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统一、便捷、高效融资服务。扩大动产抵押登记物范围及种类,助力资金短缺停产的企业尽早投入生产。
通知还要求,要充分发挥12315服务热线作用,认真回应中小企业维权诉求;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带头提高防范意识,有序生产经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