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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川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物价管理督促企业诚信经营
2020-03-17 10:14:03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江 浩 李荣华)近日,湖北省汉川市城区一家生活物资配送商抬价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对配送商予以警告和顶格处罚5100元。

汉川市城南市场监管所和价检分局执法人员在一小区巡查时,发现某鲜鱼配送商一袋2.5公斤鲫鱼卖70元,单价28元/公斤。经调查,配送商总销售金额1020元,进销价利润率约70%,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消费者反映管控小区居民别无选择,被动消费,意见非常大。

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针对群众反映的相关生活必需品价格较高的问题,3月1日,汉川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城区生活物资配送商再次召开价格约谈会,解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现场签订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告诫对哄抬物价、利润差价率较疫情防控前明显过高的行为,一律从重从快顶格处罚。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