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当前,预付式消费纠纷多发,消费者面临多重风险。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新闻发布会,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加强预防、强化监管是解决预付式消费纠纷问题的出路。
预付式消费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费用,之后按照约定期限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方式,是目前消费者群体投诉较多的领域。
预付式消费投诉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不签订书面合同,经营者仅提供一张卡或一个虚拟账号,履行合同时也只有经营者单方面记录,消费者常因缺少书面证据而陷入维权困境。二是经营者虚假承诺、虚假宣传,收款后随意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三是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比如在预付卡或相关合同上注明诸如“本卡不得退卡转让”“余额过期作废”“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约”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四是交费容易退费难,甚至出现经营者携款“跑路”情况。在各种预付式消费问题中,资金安全风险最为突出。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一是在进行预付式消费前,要谨慎选择商家。应多关注有关部门的风险警示,查阅了解相关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情况以及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应尽量选择具有一定规模证照齐全、知名度较高、口碑较好、经营状态好的企业。二是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根据消保条例相关规定,预付式消费商家应当跟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消费者应仔细审阅合同中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格、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三是消费凭证是消费维权的关键“证据”,消费者应向商家索要相关凭证,保管好每次消费打卡记录,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在遇到预付式消费纠纷后,及时与商家或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此外,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有非法集资、携款潜逃等迹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