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食品抽检盘点
本期话题:食用农产品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 本报记者 张文礼
实习记者 刘松瑶
为保障市场在售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近年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将食用农产品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今年以来,该局共开展5期涉及食用农产品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在今年的历次抽检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如铅(以Pb计)、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农兽药残留问题,如噻虫嗪、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联苯菊酯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问题,如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来看,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企业主要分布在该市北碚区、大渡口区、涪陵区、九龙坡区、永川区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具体抽检情况来看,在重庆市市场监管局2月6日发布的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为:北碚区牛牛牛串串香食店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齐恩超市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绿色枫侨生活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酉阳县海兵副食店销售的芋儿和渝北区良泽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当地紫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月11日,在该局发布的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两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为:北碚区寻厨记餐饮店销售的小米辣(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足区鲜菜园蔬果经营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月24日,在该局发布的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为:重庆市涪陵区江北办事处黄旗居委(菜市场内)施朝霞销售的番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嘉好果店水果经营店销售的沙糖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黔江区柒果果水果超市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月11日,在该局发布的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两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为:璧山区大罗粮油店销售的去皮芋头和南岸区慕宇茗水果店销售的泰国桂圆(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在该局2月13日发布的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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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以Pb计)在姜中的限量值为0.2mg/kg。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防治等有较好效果。少量噻虫嗪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番茄中镉(以Cd计)的限量值为0.05m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去皮的蔬菜不得使用二氧化硫,在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中最大使用量为0.05g/kg。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消费提示
时令蔬菜是首选
蔬菜在人们的饮食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为人体提供所需的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植物化学物,能够起到维持机体健康的作用,还可以有效降低心血管、肺癌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发病风险。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版),推荐每天摄入蔬菜300~500g,其中深色蔬菜占1/2,水果200~350g,从而保持人体膳食均衡。
消费者在选购蔬菜时需注意以下4点:
一、时令蔬菜是首选。选择当季的新鲜蔬菜,尽量减少购买反季节蔬菜。因为反季节蔬菜一般为大棚蔬菜或者冷库贮藏蔬菜,农药残留相对较高,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芽土豆勿食用。如果土豆(马铃薯)的皮肉发绿、青紫、不成熟或者发芽,即意味着含有较高量的龙葵素。龙葵素是一类有毒糖苷生物碱,主要分布于马铃薯幼嫩和损伤的部位,对胃肠道黏膜有很强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对人体中枢神经也有一定的麻痹作用,食用之后很容易产生中毒反应,主要症状为腹部绞痛,恶心、腹泻、呕吐等。因此,不宜选购发芽或发绿不成熟的土豆。
三、豆角类蔬菜需防范。豆类蔬菜(豇豆、菜豆、扁豆、刀豆等)含有天然植物毒素皂苷和胰蛋白酶抑制剂等天然毒素,对消化道有强烈刺激性,可引起出血性炎症等中毒性反应。如果食用没有做熟的豆角类蔬菜,3~4小时后可能出现中毒反应。但豆角类蔬菜中的毒素在高温下可被分解破坏,因此一定要将豆角类蔬菜充分煮熟,才可食用。
四、清洗蔬菜需彻底。蔬菜生长过程中常发生病虫草害,而现代农业常依赖于农药。蔬菜中的农药或保鲜剂等化学物质可通过以下方法去除:清水反复冲洗蔬菜可去除大部分农药残留,对于生姜、葱、蒜、辣椒等调味品,也需要注意清洗;将蔬菜浸泡到添加小苏打的水中(在500毫升水中加入5~10克小苏打)5~10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两三遍。蔬菜表皮及外层容易吸附农药,农药残留量相对要高,去皮、削皮可减少蔬菜中的残留农药。
(来源: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政府网站 本报实习记者刘松瑶整理)